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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52
傷害罪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52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28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28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5
第284條 傷害罪 11
第287條 傷害罪 8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4
第277條 傷害罪 2
第277條前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1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15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0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4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4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8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4
原判決關於乙OO對郭淑麗詐欺、附表一編號2、附表二所示之罪、沒收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2、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前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扣案之黑色蘋果行動電話壹支(內有0968343557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壹、被告乙OO部分一、原判決關於乙OO所犯如附表一編號6、8、9、10、11、13、18、19、20、21、22、23、25、26、27、31、32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含沒收),均撤銷
二、戊OO犯如附表一編號6、8、9、10、11、13、18、19、20、21、22、23、25、26、27、31、3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6、8、9、10、11、13、18、19、20、21、22、23、25、26、27、31、32所示之刑(含沒收)
三、其餘上訴駁回
四、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
貳、被告14000部分上訴駁回
參、被告18000部分一、原判決關於18000所犯如附表一編號21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含沒收),均撤銷
二、2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1所示之罪,應處如附表一編號21所示之刑(含沒收)
三、其餘上訴駁回
四、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原判決撤銷
丙OO與法人之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主文欄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捌佰貳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丙OO、丁OO有罪部分,以及乙OO、丙OO、丁OO被訴附表五編號4向卓甚犯加重詐欺取財而均諭知無罪部分,均撤銷
戊OO犯附表五編號4所示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OO犯附表五編號1至編號4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五編號1至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15000犯附表五編號2至編號4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五編號2至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1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
2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
3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
4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
5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所示之物均沒收
5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至編號9所示之物,均沒收
6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編號3、編號5所示之物,均沒收
7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
7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
8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編號3所示之物,均沒收
8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9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物,沒收
9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關於乙OO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暨首次即民國106年10月18日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部分,丙OO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暨首次即106年11月9日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部分,以及登記第三人閣運租車有限公司名下如附表六所示之車輛不予宣告沒收部分,均撤銷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3所示之手機壹支,沒收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手機壹支,沒收
23000所有而登記在閣運租車有限公司名下如附表六所示之車輛共拾輛,均沒收
㈡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玖罪(附表二編號5、7、11、13、17、20、21、23號,附表三編號29號),各處有期徒刑肆年壹月
㈢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拾罪(附表二編號2至4、8、9、12、14、18、19號及附表三編號45號),各處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㈣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肆罪(附表二編號6、10、15、22號),各處有期徒刑肆年伍月
㈤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附表二編號1、16號),各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㈥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柒拾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六編號1號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扣案如附表五㈠編號6至8號及附表六編號2號所示之物,均沒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7年度重訴字第7號判決主文】4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拾玖罪(附表二編號2至5、7至9、11至14、16、18至21、23號、附表三編號29、45號),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肆罪(附表二編號6、10、17、22號),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附表二編號1、15號),各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柒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玖月
扣案如附表五(四)編號3、17所示之物均沒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7年度重訴字第7號判決主文】7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附表三編號29、45號),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伍拾肆罪,各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五(五)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附表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叁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玖拾柒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一)甲○○、附表一編號(七)戊○○及其各自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緩刑伍年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犯罪事實關於鄭淑珠、黃秋犯「附表編號、、」暨定應執行刑及徐天秭犯「附表編號」部分均撤銷
鄭淑珠、黃秋被訴「附表編號1至3(即原審判決附表編號、、」及徐天秭被訴「附表編號2(即原審判決附表編號」所示部分均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如附表二「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公印文共參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如附表二「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公印文共參枚,均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之SamsungGalaxyNote5行動電話壹支(IMEI:0、0,內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之OPPOR11行動電話壹支(IMEI:0、0,內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貳仟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臺灣臺北地O法院法院清查」、「臺灣臺北地O法院法院清查」公文所蓋偽造「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印」印文各壹枚,沒收之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犯罪名」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月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現金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參拾伍萬伍仟零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應沒收之公印文」欄所示印文均沒收
乙OO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罪,共參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壹年貳月、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永豐銀行提款卡壹張,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並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扣案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免訴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年,並應依附件即本院一百零九年度中司偵移調字第一三九五號調解程序筆錄內容履行
乙OO無罪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貳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刑及附表編號1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分別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1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0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1項前段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62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2
第320條 竊盜罪 2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2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2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6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7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8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1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5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5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4條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9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6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4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5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4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3
第135條第2項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第2項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35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第1項後段 妨害公務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5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4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4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6條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6條第2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2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 殺人罪 3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6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5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瀆職罪
第134條但書 瀆職罪 1
第134條 瀆職罪 1
遺棄罪
第293條 遺棄罪 1
第294條 遺棄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 妨害風化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3 妨害秘密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6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6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56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6
洗錢防制法22
藥事法18
銀行法9
陸海空軍刑法8
商業會計法6
商標法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森林法4
廢棄物清理法4
個人資料保護法4
稅捐稽徵法4
貪污治罪條例3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2
著作權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醫師法2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1
第29條第1項 罰則 1
A1
A 竊盜罪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2項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3條第7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