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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59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壹、有罪部分乙OO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益毅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貳、無罪部分9000其餘被訴即追加起訴部分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制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O美雪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制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偽造之「O田碧珠」署名貳枚均沒收
【乙OO】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0萬65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罪,處有期徒刑1年
【12000】無罪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
妨害自由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秘密罪
殺人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遺棄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秩序罪
瀆職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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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67 | |
洗錢防制法 | 3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8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5 | |
陸海空軍刑法 | 13 | |
藥事法 | 10 | |
商標法 | 8 | |
廢棄物清理法 | 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森林法 | 4 | |
商業會計法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3 | |
公司法 | 3 | |
區域計畫法 | 3 | |
水土保持法 | 2 | |
銀行法 | 2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 | |
證券交易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