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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35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41 | |
洗錢防制法 | 44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5 | |
懲治走私條例 | 14 | |
陸海空軍刑法 | 8 | |
商標法 | 6 | |
藥事法 | 6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4 | |
銀行法 | 4 | |
第125條第3項 罰則 2
上訴駁回
一、原判決關於乙OO、己OO、丙OO、丁OO、戊OO、庚OO部分,均撤銷
二、辛OO法人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拾年
三、O瑛慧與法人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四、20000與法人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五、27000與法人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陸年貳月
六、34000與法人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七、42000與法人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並應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八、如附表六所示之人之犯罪所得,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均沒收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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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 | 4 | |
森林法 | 3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期貨交易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護照條例 | 2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 | |
著作權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