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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35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41
洗錢防制法44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5
懲治走私條例14
陸海空軍刑法8
商標法6
藥事法6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4
銀行法4
第125條第1項後段 罰則 2
上訴駁回
一、原判決關於乙OO、己OO、丙OO、丁OO、戊OO、庚OO部分,均撤銷
二、辛OO法人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拾年
三、O瑛慧與法人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四、20000與法人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五、27000與法人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陸年貳月
六、34000與法人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七、42000與法人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並應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八、如附表六所示之人之犯罪所得,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均沒收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125條第3項 罰則 2
貪污治罪條例4
森林法3
廢棄物清理法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
商業會計法2
期貨交易法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
護照條例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著作權法1
第91條之1第2項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 總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