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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25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60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8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6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8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2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4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9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1項前段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66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9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7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7
第320條 竊盜罪 6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5
第321條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3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5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6款 竊盜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45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22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21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7
第284條 傷害罪 7
第287條 傷害罪 5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4
第284條後段 傷害罪 3
第277條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
第278條第1項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7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共同運輸第四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一、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偽造之署押沒收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部分撤銷
戊OO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非法持有槍彈、殺人及乙OO攜帶兇器竊盜部分,與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共同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又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文慶共同犯非法持有手槍罪,處有期徒刑陸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制式手槍壹支、如附表二編號一所示之改造手槍壹支、如附表二編號二所示剩餘之制式子彈貳拾壹顆、如附表三編號一、三、四所示之制式子彈參顆,均沒收之
其他上訴駁回
15000第二項撤銷改判與第五項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O文慶第三項撤銷
改判與第五項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3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戊OO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己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1、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偽造之「台北地檢署公證科收據」上所偽造之「檢察執行處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處凍結管制命令印」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1、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偽造之「台北地檢署公證科收據」上所偽造之「檢察執行處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處凍結管制命令印」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玖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未扣案偽造之「台灣省法務部監管科」印章壹顆、偽造之「台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及「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刑事傳票」上所偽造之「台灣省法務部監管科」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壹、主刑部分: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貳、沒收部分:偽造之「法院執行處執行關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印」印文壹枚沒收,扣案之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參佰陸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二「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如附表一、二「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丁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肆萬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陸萬伍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柒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捌萬貳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捌萬貳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柒萬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肆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玖萬伍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玖萬捌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玖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玖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捌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玖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辛OO、壬OO均無罪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辛OO、壬OO均無罪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貳罪,均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得利罪,共參罪,各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得利未遂罪,共肆罪,各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肆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卡拉OK設備壹組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主刑欄所示之刑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主刑欄所示之刑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主刑欄所示之刑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3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1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13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花蓮縣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花警交字第P號)上偽造「O恩仁」之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柒萬伍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3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9條第6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1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8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4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4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8條前段 妨害自由罪 2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7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7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3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3
第266條 賭博罪 3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4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4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4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3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7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3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3
第357條前段 毀棄損壞罪 2
第353條第1項 毀棄損壞罪 1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7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5
第346條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4
第346條第2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
侵占罪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7
第337條 侵占罪 3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2
第336條 侵占罪 1
第335條 侵占罪 1
第336條第1項 侵占罪 1
殺人罪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4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3
第276條 殺人罪 2
第271條 殺人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4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2
第140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偽造貨幣罪
第196條第1項 偽造貨幣罪 2
第200條 偽造貨幣罪 2
妨害秩序罪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2
第154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2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0條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0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42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41條第3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41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1
第318條之1 妨害秘密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2項 贓物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1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73
洗錢防制法36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4
銀行法15
陸海空軍刑法10
懲治走私條例10
著作權法8
廢棄物清理法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政府採購法6
藥事法5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4
商標法4
農藥管理法3
商業會計法2
水利法2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2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
森林法1
第50條 罰則 1
心理師法1
第31條第1項 罰則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貪污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5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