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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09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原判決關於乙OO非法經營銀行業務部分、丁OO部分,均撤銷
戊OO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五年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八千二百七十二萬七千一百三十三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五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一年內,給付附表所示除編號17、42、46外之各編號投資人每人新臺幣二萬元
其他上訴(13000使公務員登載不實、14000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部分)駁回
原判決關於犯罪所得沒收部分撤銷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肆仟壹佰伍拾元、坐落新北市板橋區府中段1666、1666-15地號土地及其上同段3230建號即門牌號碼新北市板橋區館前西路154之2號3樓建物之田佳英、田明澤、陳泉澤應有部分,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貳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陸場次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本票上關於偽造「張雲峯」為發票人之部分沒收
如附表一編號1「偽造署押、盜用印章欄位」欄所示偽造之「張雲峯」署押沒收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依附表二所示方式,向被害人孫渝晴家屬楊采潔支付如附表二所示數額之損害賠償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中附表編號七、九、十、十二所示之罪,各減為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中附表編號七、九、十、十二所示之罪,各減為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1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目均如左欄所示),及未扣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2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2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2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
3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3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左欄「偽造私第62頁反面-63頁反面147、14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3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4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
4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目均如左欄所示),及未扣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4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4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
5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左欄「偽造私文書之名稱」所示偽造之「阮恩羚」之署押及印文(數目均如左欄所示),及未扣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5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左欄「偽造私文書之名稱」所示偽造之「阮恩羚」之署押及印文(數目均如左欄所示),及未扣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6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左欄「偽造私文書之名稱」所示偽造之「阮恩羚」之署押及印文(數目均如左欄所示),及未扣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如左欄「偽造私文書之名稱」所示偽造之「阮恩羚」之署押及印文(數目均如左欄所示),及未扣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如左欄「偽造私文書之名稱」所示偽造之「阮恩羚」之署押及印文(數目均如左欄所示),及未扣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如左欄「偽造私文書之名稱」所示偽造之「阮恩羚」之署押及印文(數目均如左欄所示),及未扣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目均如左欄所示),及未扣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7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左欄「偽造私文書之名稱」所示偽造之「阮恩羚」之署押及印文(數目均如左欄所示),及未扣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如左欄「偽造私文書之名稱」所示偽造之「阮恩羚」之署押及印文(數目均如左欄所示),及未扣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如左欄「偽造私文書之名稱」所示偽造之「阮恩羚」之署押及印文(數目均如左欄所示),及未扣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折算壹日
如左欄「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左欄「偽造私文書之名稱」所示偽造之「阮恩羚」之署押及印文(數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左欄「目均如左欄所示),及未扣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8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左欄「偽造私文書之名稱」所示偽造之「阮恩羚」之署押及印文(數目均如左欄所示),及未扣案之「阮恩羚」印章壹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自由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殺人罪
賭博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妨害公務罪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農工商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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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2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45 | |
洗錢防制法 | 24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9 | |
陸海空軍刑法 | 11 | |
著作權法 | 8 | |
銀行法 | 8 | |
期貨交易法 | 6 | |
懲治走私條例 | 6 | |
藥事法 | 5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商標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A | 1 | |
戶籍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