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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09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96
洗錢防制法25
第14條第1項 A 17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扣案蘋果手機壹支(序號三五八七○八○九七二二四七九○號,含門號○九七七二○二四一九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蘋果手機壹支(序號三五八七○八○九七二二四七九○號,含門號○九七七二○二四一九號SIM卡壹張)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扣案三星手機壹支(序號三五四七九五○六一二九七九二二號,含門號○九二八八○○二八二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三星手機壹支(序號三五四七九五○六一二九七九二二號,含門號○九二八八○○二八二號SIM卡壹張)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O柏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蘋果手機壹支(序號三五九二○二○七○七七三六五二號,含門號○九五五一○一五五一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08年度偵字第31085號追加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片)、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緩刑參年,並應依如附表二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1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1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7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羿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12至17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12至17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
2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2至17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至17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4、5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O羿伃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O羿伃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O羿伃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6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O羿伃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8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O羿伃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9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O羿伃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9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O羿伃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O羿伃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0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O羿伃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肆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OO犯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丙○○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3及35「罪刑」欄所示之各罪,應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3及35「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3及35「罪刑」欄所示之各罪,應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3及35「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如附表一編號9至12及14、16至18、20、21、26「罪刑」欄所示之各罪,應處如附表一編號9至12及14、16至18、20、21、26「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7所示之物,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柒佰柒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犯如附表一編號20、21、26、30、31、32、34「罪刑」欄所示之各罪,應處如附表一編號20、21、26、30、31、32、34「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犯詐欺取財罪,共貳拾陸罪,均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共同犯一般洗錢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附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及應接受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伍場次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拾萬元,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已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陸萬柒仟玖佰貳拾肆元,及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第14條 A 3
第15條 A 2
第15條第1項 A 2
第15條第2項 A 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4
藥事法8
政府採購法7
著作權法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森林法3
A3
公司法3
商業會計法2
性騷擾防治法2
廢棄物清理法2
陸海空軍刑法2
戶籍法2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1
第33條第3項 A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
第99條第5項前段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1
稅捐稽徵法1
第41條 罰則 1
商標法1
第97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