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20101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09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96
洗錢防制法25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4
藥事法8
政府採購法7
著作權法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森林法3
A3
公司法3
商業會計法2
性騷擾防治法2
廢棄物清理法2
陸海空軍刑法2
戶籍法2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1
第33條第3項 A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乙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拾萬元,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已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陸萬柒仟玖佰貳拾肆元,及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
第99條第5項前段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1
稅捐稽徵法1
第41條 罰則 1
商標法1
第97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