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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20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48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7
洗錢防制法2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3
水土保持法11
商標法11
藥事法10
森林法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7
戶籍法5
性騷擾防治法4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4
商業會計法3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3
銀行法2
第125條第1項 罰則 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原判決除被訴對許婉菁、簡明長吸金及追加起訴部分外,均撤銷
陳登廷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肆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柒佰玖拾伍萬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逸杰、湯小玲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各處有期徒刑參年伍月
其他上訴駁回
貪污治罪條例2
公司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個人資料保護法2
稅捐稽徵法2
政府採購法2
著作權法1
第91條之1第2項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3條第1項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5款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證券交易法1
第175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