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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18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42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8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後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34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32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30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18
第284條 傷害罪 12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6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4
第287條 傷害罪 3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2
第277條 傷害罪 1
第285條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後段 傷害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3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1
原判決關於所犯如其犯罪事實欄一之之罪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有罪部分撤銷
甲○○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零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戊○○如其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及丁○○部分,均撤銷
戊○○犯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丁○○犯如附表編號2、3、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2、3、4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參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甲編號4至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4至7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乙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伍拾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乙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乙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乙編號4所示之物,及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捌仟元,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捌拾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含主刑之宣告及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部分)、附表編號8(含主刑之宣告及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部分)暨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編號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編號8「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與第三項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含主刑之宣告及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部分)、附表編號8(含主刑之宣告及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部分)暨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編號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編號8「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與第三項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參與犯罪組織及附表編號1加重詐欺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戊OO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辛OO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0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之手機壹支(門號號,含SIM卡壹張),沒收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之手機壹支(門號號,含SIM卡壹張
原判決漏繕,應予補充),沒收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2、3、5、8、9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戊○○、庚○○各犯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4、6、7部分)
戊○○、庚○○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均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第二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2、3、5、8、9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甲○○、戊OO各犯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4、6、7部分)
甲○○、壬OO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均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第二審: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10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2、3、5、8、9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乙○○各犯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4、6、7部分)
辛OO、乙○○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均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原審: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原審: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10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2、3、5、8、9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甲○○、乙○○各犯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4、6、7部分)
甲○○、乙○○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均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編號1、2、4至10所示之罪暨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本件附表編號1、2、4至10所示之罪,各處如本件附表編號1、2、4至10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戊OO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0號)沒收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0號)沒收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0號)沒收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0號)沒收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OO0號)沒收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0號)沒收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0號)沒收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OO0號)沒收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OO0號)沒收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OO0號)沒收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2、3、5、8、9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戊OO各犯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4、6、7部分)
辛OO、壬OO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均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原審: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第二審: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原審: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10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10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楨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貳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貳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發起、指揮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六所示之物均沒收
6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11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18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2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五所示之物沒收
O環倫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4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9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41000參與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振凱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50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德賢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0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明吉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子建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37000、738000、739000、740000、742000、743000、744000、745000、747000、748000、749000、750000、751000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762000無罪
許秀霞所有扣案如附表一之二所示之不動產,不予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發起、指揮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六所示之物均沒收
6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11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18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2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五所示之物沒收
O環倫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4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9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41000參與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振凱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50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德賢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0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明吉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子建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37000、738000、739000、740000、742000、743000、744000、745000、747000、748000、749000、750000、751000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762000無罪
許秀霞所有扣案如附表一之二所示之不動產,不予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處罰」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捌仟零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宥銘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4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48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4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4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 竊盜罪 1
第320條 竊盜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0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6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12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8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8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6
第266條 賭博罪 1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0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3條第3項 妨害自由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0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5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1
殺人罪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6
第276條 殺人罪 4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3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6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5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4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4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2
第335條 侵占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09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4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4
第346條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2條第1項第1款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1項前段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4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2
第138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第135條 妨害公務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3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偽造貨幣罪
第200條 偽造貨幣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2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4
洗錢防制法26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5
藥事法12
廢棄物清理法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
水土保持法5
貪污治罪條例5
銀行法5
人口販運防制法4
公司法2
稅捐稽徵法2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2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1項 罰則 1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懲治走私條例1
第2條第1項 A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2項 罰則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
第99條第1項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1
國家安全法1
第6條 A 1
商標法1
第97條後段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