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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18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1
原判決關於所犯如其犯罪事實欄一之之罪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有罪部分撤銷
甲○○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零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戊○○如其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及丁○○部分,均撤銷
戊○○犯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丁○○犯如附表編號2、3、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2、3、4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參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甲編號4至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編號4至7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乙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伍拾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乙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乙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乙編號4所示之物,及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捌仟元,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捌拾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含主刑之宣告及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部分)、附表編號8(含主刑之宣告及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部分)暨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編號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編號8「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與第三項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含主刑之宣告及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部分)、附表編號8(含主刑之宣告及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部分)暨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編號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編號8「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與第三項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主文: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參與犯罪組織及附表編號1加重詐欺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戊OO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辛OO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0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之手機壹支(門號號,含SIM卡壹張),沒收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之手機壹支(門號號,含SIM卡壹張
原判決漏繕,應予補充),沒收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2、3、5、8、9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戊○○、庚○○各犯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4、6、7部分)
戊○○、庚○○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均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第二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2、3、5、8、9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甲○○、戊OO各犯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4、6、7部分)
甲○○、壬OO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均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第二審: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10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2、3、5、8、9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乙○○各犯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4、6、7部分)
辛OO、乙○○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均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原審: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原審: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10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2、3、5、8、9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甲○○、乙○○各犯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4、6、7部分)
甲○○、乙○○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均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編號1、2、4至10所示之罪暨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本件附表編號1、2、4至10所示之罪,各處如本件附表編號1、2、4至10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戊OO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0號)沒收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0號)沒收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0號)沒收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0號)沒收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OO0號)沒收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0號)沒收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0號)沒收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OO0號)沒收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OO0號)沒收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OOOOOO0號)沒收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2、3、5、8、9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戊OO各犯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2、3、5、8、9「罪名、宣告刑、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4、6、7部分)
辛OO、壬OO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均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原審: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為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第二審: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其價額
原審: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10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上訴駁回
原審:10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二審:1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楨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貳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貳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發起、指揮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六所示之物均沒收
6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11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18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2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五所示之物沒收
O環倫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4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9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41000參與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振凱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50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德賢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0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明吉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子建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37000、738000、739000、740000、742000、743000、744000、745000、747000、748000、749000、750000、751000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762000無罪
許秀霞所有扣案如附表一之二所示之不動產,不予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發起、指揮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六所示之物均沒收
6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11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18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2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五所示之物沒收
O環倫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4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9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41000參與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振凱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50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德賢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0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明吉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子建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37000、738000、739000、740000、742000、743000、744000、745000、747000、748000、749000、750000、751000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762000無罪
許秀霞所有扣案如附表一之二所示之不動產,不予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處罰」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捌仟零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宥銘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侵占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公務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風化罪
偽造貨幣罪
贓物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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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2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4 | |
洗錢防制法 | 2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5 | |
藥事法 | 12 | |
廢棄物清理法 | 8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水土保持法 | 5 | |
貪污治罪條例 | 5 | |
銀行法 | 5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4 | |
公司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
商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