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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678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1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7
第3條第1項後段 A 10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共同犯如其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其他上訴駁回(即丁OO上訴部分)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共同犯如其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其他上訴駁回(即丁OO上訴部分)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共同犯如其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其他上訴駁回(即丁OO上訴部分)
原判決關於參與犯罪組織與其附表編號1暨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IPHONE廠牌手機壹支(含門號0909-496241號晶片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參年,並應依附件所示方式,向被害人林聖凱支付損害賠償(合計新臺幣拾萬元)
原判決撤銷
丙○○犯如附表編號1至5「本院判決主文欄」所示之罪,累犯,處如附表編號1至5「本院判決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如附表編號6至8「本院判決主文欄」所示之罪,共參罪,各處如附表編號6至8「本院判決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捌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無罪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無罪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無罪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陸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無罪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無罪,未據上訴)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000無罪,未據上訴)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無罪,未據上訴)
原判決撤銷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捌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64000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原判決撤銷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原判決撤銷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原判決撤銷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原判決撤銷
丙○○犯如附表編號1至5「本院判決主文欄」所示之罪,累犯,處如附表編號1至5「本院判決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如附表編號6至8「本院判決主文欄」所示之罪,共參罪,各處如附表編號6至8「本院判決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捌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無罪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無罪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無罪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陸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無罪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無罪,未據上訴)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000無罪,未據上訴)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無罪,未據上訴)
原判決撤銷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捌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64000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原判決撤銷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原判決撤銷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原判決撤銷
丙○○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戊OO參與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000幫助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戊OO參與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000幫助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3、4、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3、4、5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
辛OO被訴如附表編號1、2、6、7所示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部分,均無罪
10000均無罪
第3條第3項 A 4
第3條第2項 A 3
洗錢防制法16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4
貪污治罪條例14
藥事法11
森林法10
陸海空軍刑法8
商標法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銀行法4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4
戶籍法4
廢棄物清理法3
物理治療師法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
區域計畫法3
商業會計法2
醫療法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水土保持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公司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稅捐稽徵法2
證券交易法1
第171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著作權法1
第91條之1第2項 罰則 1
護照條例1
第29條第1項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