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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431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8
原判決關於程克強、程克達、林秀峰、劉佳謀、洪麗琴、麥春密、楊家宏、宋瓊華部分均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參年,並應向公庫支付公益金新臺幣貳拾萬元,於緩刑期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二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四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五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附表三所示文書上偽造之署押壹枚,沒收之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借貸契約書中「乙方(借用人)」欄上偽造之「羅志峰」署押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一編號6、附表二編號3、6至15部分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至5、7、8及附表二編號1、2、4、5部分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被訴如附表三部分,均無罪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O峻盛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丙○○、乙○○均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得利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均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O秋蘭」之署名壹枚,沒收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侵占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性自主罪
贓物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脫逃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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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26 | |
洗錢防制法 | 17 | |
銀行法 | 1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9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6 | |
證券交易法 | 5 | |
森林法 | 4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4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商標法 | 2 | |
藥事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漁業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政府採購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