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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630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05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9
第3條第1項後段 A 13
第3條第3項 A 2
第4條第1項 A 2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參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
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內含SIM卡1張、IMEI碼0號)壹支沒收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內含SIM卡1張、IMEI碼0號)壹支沒收
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沅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6「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壹月
12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至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至6「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23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3、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5「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34000、35000各犯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5「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37000被訴如附表一編號1、39000被訴如表一編號2所示冒用公務員名義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參與犯罪組織及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陸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八編號1至3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6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八編號1至3所示之物沒收
11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6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壹仟零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八編號1至3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捌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沒收
1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陸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八編號1至3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柒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6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肆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2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八編號1至3所示之物沒收
第3條 A 1
第3條第1項 A 1
洗錢防制法16
藥事法9
貪污治罪條例6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6
銀行法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保險法4
商標法4
證券交易法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
家庭暴力防治法3
政府採購法3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2
廢棄物清理法2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
森林法1
第52條第2項 罰則 1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5項 罰則 1
著作權法1
第92條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1
第41條第1項 損失補償及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國家安全法1
第5條之1第1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