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 2020052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 刑法 | 630 |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2
原判決撤銷
李睿騏犯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各處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原判決撤銷
丙○○犯如附表編號1-4「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甲○○犯如附表編號2-10「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2-10「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捌仟參佰壹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陸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原判決關於戊○○、壬○○、丁OO部分,均撤銷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上海市女子),處有期徒刑玖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乙○),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寅○),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壬○○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上海市女子),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己○),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丙○),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丑○),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上海市女子),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丁○),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庚○),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垣均部分,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丁OO部分,均撤銷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上海市女子),處有期徒刑玖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朱娜),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馨逸),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羚立明),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上海市女子),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袁媛),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宋娟),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楊樂),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上海市女子),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李婷),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楊云卿),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張媛),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被害人王新娜),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垣均部分,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2部分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第2項撤銷改判部分及第3項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原審判決主文】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捌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六編號1及丙OO部分所定之應執行刑,暨附表七(即乙OO部分)均撤銷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枚)沒收之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緩刑肆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六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扣案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枚)沒收之
甲、主刑部分:王姵綺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均緩刑貳年,並應按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2所示方法向趙淑德及焦台芳支付損害賠償
乙、沒收部分: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
謝宥宏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七「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共拾柒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七「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參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
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內含SIM卡1張、IMEI碼0號)壹支沒收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內含SIM卡1張、IMEI碼0號)壹支沒收
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沅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庚OO犯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OPPO廠牌手機壹支(含不詳門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小米廠牌手機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不詳門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OPPO廠牌手機壹支(含不詳門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小米廠牌手機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不詳門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緩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犯如附表一之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之一主刑欄所示之刑,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肆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丁○○犯如附表一之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之二主刑欄所示之刑,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如附表六所示之物,均沒收
丙○犯如附表一之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之三主刑欄所示之刑,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辛○○犯如附表一之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之四主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伍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伍堂,緩刑期間付保護管O
戊○○犯如附表一之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之五主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伍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伍堂,緩刑期間付保護管O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犯主持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主刑(不含沒收)
丁○○犯發起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丙○犯指揮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辛○○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辛○○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辛○○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辛○○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丁○○】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至6、9至25、27、29至59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6「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壹月
12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至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至6「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23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3、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5「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34000、35000各犯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5「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37000被訴如附表一編號1、39000被訴如表一編號2所示冒用公務員名義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參與犯罪組織及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陸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八編號1至3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6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八編號1至3所示之物沒收
11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6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壹仟零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八編號1至3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捌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沒收
1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陸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八編號1至3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柒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6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肆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2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八編號1至3所示之物沒收
本件免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肆年
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肆年
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侵占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秩序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脫逃罪
妨害風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贓物罪
|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05 |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9 | |
| 洗錢防制法 | 16 | |
| 藥事法 | 9 | |
| 貪污治罪條例 | 6 |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6 | |
| 銀行法 | 5 |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 保險法 | 4 | |
| 商標法 | 4 | |
| 證券交易法 | 3 |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 |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 政府採購法 | 3 |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 森林法 | 1 | |
| 商業會計法 | 1 | |
| 著作權法 | 1 | |
| 醫療法 | 1 | |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 1 |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 戶籍法 | 1 | |
| 公司法 | 1 |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