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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55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449
第10條第2項 A 178
第10條第1項 A 58
第4條第2項 A 36
第4條第1項 A 23
第10條 A 20
第4條 A 19
第8條 A 15
第11條第2項 A 13
第4條第3項 A 13
原判決關於乙OO非法寄藏改造手槍(附表四編號2)部分及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附表五編號1罪刑)部分暨二人之定應執行刑均撤銷
丁OO被訴共同持有改造手槍及子彈部分無罪
庚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其他上訴駁回
9000附表四編號1,3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戊OO均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3所示乙○○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販賣第 三級毒品未遂罪(含沒收)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乙○○犯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3「主文欄」 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 年拾月
本院:上訴駁回
原判決主文:乙○○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6至9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上訴駁回
原判決主文:乙○○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6至9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撤銷
改判之主文:乙○○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至8、10、11所示之物均沒收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於判決確定日起壹年內支付 公庫新臺幣萬元及完成法治教育場次
扣案之丁OO所有手機壹支(含SIM 卡壹張)沒收
乙OO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愷他命壹包併同包裝袋壹只(驗餘 淨重貳點捌貳柒壹公克)及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 通話晶片卡壹枚)均沒收
乙OO無罪
乙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參年, 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貳年內,向指定 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 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小時之義務勞務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品,均沒收
甲○○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肆年,並應於本 判決確定後壹年內,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 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伍拾小時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內含 門號○○○○○○○○○○號SIM 卡壹張),沒收之
未扣案之 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 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4條第6項 A 12
第8條第2項 A 10
第8條第1項 A 7
第8條第6項 A 7
第11條 A 6
第11條第1項 A 5
第11條第4項 A 4
第12條 A 2
第11條第5項 A 2
第14條第1項 A 2
第4條第4項 A 2
第8條第3項 A 2
第13條 A 2
第14條第2項 A 2
第10條第1項前段 A 2
第11條第6項 A 1
第5條第2項 A 1
第4條第1項前段 A 1
第5條第1項 A 1
第12條第2項 A 1
第11條第3項 A 1
第5條第3項 A 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47
洗錢防制法4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5
藥事法17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3
著作權法8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8
性騷擾防治法7
陸海空軍刑法6
商標法6
森林法4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4
懲治走私條例4
廢棄物清理法3
貪污治罪條例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
職業安全衛生法2
公平交易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個人資料保護法2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5項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3條第1項 罰則 1
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1
第31條 罰則 1
護照條例1
第29條第4項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後段 罰則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後段 罰則 1
漁業法1
第60條第1項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建築法1
第93條 罰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4條第2項 罰則 1
海關緝私條例1
第36條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