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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552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449 | |
第11條第1項 A 5
乙OO持有第一級毒品,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海洛因貳包(驗餘淨重共零點零伍玖壹
公克)沒收銷燬之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壹包(
驗餘淨重零點壹伍壹柒公克)沒收銷燬之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
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丁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六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持有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參包(驗餘淨重總計零點肆玖壹玖公克,
含包裝袋共參只),均沒收銷燬之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持
有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折算壹日
扣案之海洛因(驗餘淨重零點壹壹陸公克)、MDMA(
驗餘淨重零點貳參壹公克)各壹包、盛裝上開海洛因、MDMA之包
裝袋各壹個,均沒收銷燬之
戊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轉讓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48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1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轉讓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48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2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轉讓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48號SIM卡各壹張)沒收之
3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伍包(驗餘淨重合計陸點零肆伍公克)、盛裝上開甲基安非他命之包裝袋伍個,均沒收銷燬之;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持
有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折算壹日
扣案之海洛因(驗餘淨重零點壹壹陸公克)、MDMA(
驗餘淨重零點貳參壹公克)各壹包、盛裝上開海洛因、MDMA之包
裝袋各壹個,均沒收銷燬之
戊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轉讓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48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1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轉讓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48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2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轉讓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48號SIM卡各壹張)沒收之
3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貳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號SIM卡各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18078367號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伍包(驗餘淨重合計陸點零肆伍公克)、盛裝上開甲基安非他命之包裝袋伍個,均沒收銷燬之;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包裝袋貳包(共計捌拾玖個),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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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7 | |
洗錢防制法 | 4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5 | |
藥事法 | 1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3 | |
著作權法 | 8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8 | |
性騷擾防治法 | 7 | |
陸海空軍刑法 | 6 | |
商標法 | 6 | |
森林法 | 4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4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公平交易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醫療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戶籍法 | 1 | |
漁業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海關緝私條例 | 1 | |
醫師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