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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28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7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編號1,3,4,7,8,9所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編號2,5,6所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戊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奇木泡茶桌貳張、桌板拾片、木製花瓶及錫製花瓶共拾個、木製輪船船舵壹個,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踰越安全設備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樹瘤壹個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毀壞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手機壹支,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鑽石項鍊壹條、鋼製項鍊壹條、鋼製手鍊壹條、鋼製戒指壹個、撲滿1個(內有零錢新臺幣參萬元)、公事包壹個、香菸肆條、印章壹個,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一編號7,10,12,13,17,19,22,24,25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2至6,8,9,11,14至16,18,20,21及23部分,應執行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踰越牆垣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萊卡相機壹台、MAMIYA7相機壹台、CANON5D相機壹台、萊卡鏡頭拾顆、CANON鏡頭貳顆、ROMARM手錶壹只、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柒拾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壹拾捌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陸佰參拾參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壹枚,沒收
17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壹陸拾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壹枚,沒收
2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貳枚,沒收
2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署押貳枚,沒收
31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貳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壹仟參佰柒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壹枚,沒收
40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柒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壹枚,沒收
4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壹枚,沒收
5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柒佰零陸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壹枚,沒收
5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柒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一編號7,10,12,13,17,19,22,24,25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2至6,8,9,11,14至16,18,20,21及23部分,應執行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踰越牆垣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萊卡相機壹台、MAMIYA7相機壹台、CANON5D相機壹台、萊卡鏡頭拾顆、CANON鏡頭貳顆、ROMARM手錶壹只、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柒拾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壹拾捌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陸佰參拾參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壹枚,沒收
17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壹陸拾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壹枚,沒收
2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貳枚,沒收
2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署押貳枚,沒收
31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貳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壹仟參佰柒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壹枚,沒收
40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柒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壹枚,沒收
4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壹枚,沒收
5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柒佰零陸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壹枚,沒收
5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柒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之「王弘」署押壹枚,沒收
甲○○犯攜帶兇器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藍寶石戒指壹只,碎紅寶石戒指壹只,象牙項鍊壹條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賭博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性自主罪
侵占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秘密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贓物罪
妨害農工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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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2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7 | |
洗錢防制法 | 17 | |
貪污治罪條例 | 10 | |
廢棄物清理法 | 7 | |
商標法 | 7 | |
商業會計法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國家安全法 | 3 | |
藥事法 | 3 | |
證券交易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銀行法 | 2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 1 | |
律師法 | 1 | |
傳染病防治法 | 1 | |
國家情報工作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植物防疫檢疫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