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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70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原判決第二至五項及第六項前段關於乙OO,丙OO,丁OO,己OO,辛OO,9000,10000,戊OO,庚OO,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部分均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2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戊OO犯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辛OO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12000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O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4所示之物,均沒收
(本院上訴駁回)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上訴駁回)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4所示之物,均沒收
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4所示之物,均沒收
(本院上訴駁回)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上訴駁回)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4所示之物,均沒收
(本院上訴駁回)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本院上訴駁回)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4所示之物,均沒收
(本院上訴駁回)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本院上訴駁回)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4所示之物,均沒收
(本院上訴駁回)
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上訴駁回)
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4所示之物,均沒收
(本院上訴駁回)
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上訴駁回)
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4所示之物,均沒收
(本院上訴駁回)
8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上訴駁回)
9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4所示之物,均沒收
(本院上訴駁回)
9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上訴駁回)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捌佰伍拾元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白色或透明晶體壹包(驗餘淨重伍點壹參陸柒公克),HTC廠牌之手機壹支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四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丁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丁○○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未扣案犯罪所得即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侵占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公務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贓物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風化罪
脫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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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7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0 | |
洗錢防制法 | 1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0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8 | |
藥事法 | 7 | |
水污染防治法 | 6 | |
證券交易法 | 5 | |
森林法 | 4 | |
銀行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水土保持法 | 3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商標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醫療法 | 1 | |
傳染病防治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