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2005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28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4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李俊琳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億捌仟零肆拾肆萬壹仟捌佰陸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億壹仟參佰柒拾貳萬陸仟捌佰捌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胡白玫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億壹仟零肆拾肆萬壹仟捌佰陸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億壹仟參佰柒拾貳萬陸仟捌佰捌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李俊琳,胡白玫其餘被訴背信罪部分(即追加起訴部分)無罪
張文馨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林秉樺犯醫師法第二十八條前段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所示給付方式,給付陳淑妍,許俊政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即起訴書犯罪事實一,(二))部分無罪
戊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IPhone11Pro手機壹支(IMEI:○○○○○○○○○○○○○○○)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犯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被訴如附表二各編號所示部分均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各編號所示部分均免訴
己OO犯連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零伍萬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減為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如事實欄貳所述之偽造單據原本壹份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共七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相當於「星幣」捌佰伍拾柒萬肆仟玖佰壹拾玖元之利益,及如附表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含SIM卡貳張)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本件免訴
上訴駁回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黃仲毅」簽名參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金飾戒指參只,現金新臺幣柒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一,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貳年
二,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貳年
三,O淑櫻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貳年
四,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伍年
五,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伍年
六,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羅柏璋」署名肆枚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捌萬玖仟元之金飾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免訴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乙OO犯以下各罪:一,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柒萬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捌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捌拾柒萬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五,上開所處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價值新臺幣捌佰玖拾伍元之汽油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脫逃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18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8 | |
洗錢防制法 | 1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0 | |
藥事法 | 9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8 | |
商標法 | 7 | |
森林法 | 5 | |
性騷擾防治法 | 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懲治走私條例 | 5 | |
醫師法 | 4 | |
區域計畫法 | 4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漁業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