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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342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436 | |
洗錢防制法 | 5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0 | |
第3條第2項 A 2
一原判決關於O俊憶如其附表三編號1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乙○○犯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三其餘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附表三編號2-7部分)
四乙○○上開撤銷改判部分(即附表三編號1)與上訴駁回部分(即附表三編號2-7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原判決關於O俊憶如其附表三編號1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辛○○犯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三其餘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附表三編號2-7部分)
四辛○○上開撤銷改判部分(即附表三編號1)與上訴駁回部分(即附表三編號2-7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辛○○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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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2 | |
藥事法 | 23 | |
懲治走私條例 | 14 | |
著作權法 | 1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0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0 | |
商標法 | 10 | |
性騷擾防治法 | 8 | |
森林法 | 7 | |
商業會計法 | 7 | |
貪污治罪條例 | 6 | |
公司法 | 6 | |
陸海空軍刑法 | 5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建築法 | 3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3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銀行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律師法 | 1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傳染病防治法 | 1 | |
水土保持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保險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政府採購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