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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80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8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O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林巧婷無罪
原判決撤銷
丙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應向邢海明與邢露梅為如附表所示之給付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刑部分: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未扣案之機票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乙OO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載之給付方式向沈永全,歐佩靜給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原判決撤銷
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犯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伍萬伍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7所示之罪,主文,宣告刑及沒收如附表三編號1至7所載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庚OO無罪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貳拾伍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壹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柒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貳佰壹拾陸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應履行本院一○八年度附民字第四五二號和解筆錄內容(詳附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玖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玖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柒萬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陸仟參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免刑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支票壹張,偽刻之「O明棋」印章壹個,均沒收
被訴竊盜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己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按附表所示調解筆錄內容,向告訴人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玖萬陸仟伍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仟元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給付方式,向胡志國,陳柏羽給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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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34 | |
洗錢防制法 | 2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2 | |
藥事法 | 1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9 | |
性騷擾防治法 | 8 | |
銀行法 | 7 | |
醫師法 | 7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6 | |
森林法 | 5 | |
懲治走私條例 | 5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商標法 | 5 | |
著作權法 | 4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戶籍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