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20022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87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210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7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5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39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37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35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16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11
第284條 傷害罪 11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0
第287條 傷害罪 6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6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79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4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4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0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4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1條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3項 竊盜罪 1
第320條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第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3項第4款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4
原判決撤銷
馬秀玲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永豐商業銀行民國103年1月28日存款憑條上偽造之「李榮錫」署名壹枚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貳拾萬壹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壹萬零捌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上訴駁回
林國煒緩刑貳年
原判決撤銷
王中信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B○○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附表二編號2,附表三編號2,4,5,6所示偽造之「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印文共拾枚,及偽造「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之印章壹枚,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上訴駁回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無罪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緩刑貳年,並應於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十四日前向被害人陳玉奇支付新臺幣肆佰萬元之損害賠償
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記事項所載方式向被害人丙○○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金門高粱酒小瓶壹瓶,礦泉水壹瓶,炒飯壹份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偽造署名均沒收
乙OO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總價值各新臺幣壹萬元之新光三越百貨禮券之二分之一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內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事項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併科罰金新臺幣8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扣案之手機1支(含SIM卡1張)沒收
戊OO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己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06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2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36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1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1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5,1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1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6,3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
25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1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6,2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6,2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
31000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7,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63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56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56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2,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5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58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58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25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8,5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56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8,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9,5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8,13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5,12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參加法治教育參場次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萬伍仟元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本院108年度苗司簡附民移調字第6號調解筆錄所示調解成立內容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被訴犯參與犯罪組織部分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按如附表所示賠償金額及方式向被害人胡鳳心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依附件所示本院一○九年度中司附民移調字第八號調解程序筆錄內容履行賠償義務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編號二,三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竊盜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台新銀行簽帳單(真善美銀樓)上「持卡人簽名」欄內偽造之「O永復」署名壹枚,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捌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玻璃吸食器壹支沒收
又犯幫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玻璃吸食器壹支沒收
又犯幫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壹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履行附表二所示負擔
丁○○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零柒拾捌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向被害人詹韻蓉,林哲緯,黃琦芬支付如附表一所示之損害賠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1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9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5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8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0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6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09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0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3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8條前段 妨害自由罪 1
侵占罪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9
第337條 侵占罪 6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3
第336條 侵占罪 1
第335條 侵占罪 1
第336條第1項 侵占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2條第1項第3款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8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4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8
第276條 殺人罪 6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2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2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0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2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5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6條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4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
第135條 妨害公務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5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2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4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2
第234條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第201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第205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1條 妨害秩序罪 1
第153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4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4條 妨害投票罪 1
第146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7條 妨害秘密罪 1
第318條之1 妨害秘密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21
洗錢防制法20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9
森林法9
期貨交易法7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7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7
藥事法7
廢棄物清理法6
銀行法6
陸海空軍刑法6
證券交易法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5
公司法4
家庭暴力防治法4
商業會計法3
營業秘密法3
著作權法3
動物保護法2
稅捐稽徵法2
傳染病防治法1
第63條 罰則 1
貪污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漁業法1
第60條第1項 罰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商標法1
第97條前段 罰則 1
政府採購法1
第87條第5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