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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 刑法 | 8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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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乙OO犯如附表壹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壹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O成瑋犯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48000犯附表一編號二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二「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5000犯附表一編號三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捌月
106000犯附表一編號四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四「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141000犯附表一編號五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五「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174000犯附表一編號六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六「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94000犯附表一編號七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七「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239000犯附表一編號八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八「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260000犯附表一編號九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九「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291000犯附表一編號十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十「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325000犯附表一編號十一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十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
364000犯附表一編號十二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十二「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90000犯附表一編號十三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十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423000犯附表一編號十四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十四「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459000犯附表一編號十五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十五「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O宏霖犯附表一編號十六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十六「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併科罰金新臺幣8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扣案之手機1支(含SIM卡1張)沒收
戊OO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己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06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2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36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1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1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5,1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1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6,3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
25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1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6,2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6,2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
31000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7,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63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56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56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2,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5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58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58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25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4,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8,5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56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8,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9,5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8,13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1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5,12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就附表三編號二部分共同犯發起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貳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就附表二編號一至二部分,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就附表三編號一,編號三至二十三部分,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貳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柒拾參萬捌仟柒佰伍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庚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9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處有期徒刑壹年
12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處有期徒刑壹年
13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處有期徒刑壹年
16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處有期徒刑壹年
17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處有期徒刑壹年
20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處有期徒刑壹年
21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處有期徒刑壹年
24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處有期徒刑壹年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賭博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風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投票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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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21 | |
| 洗錢防制法 | 20 |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9 | |
| 森林法 | 9 | |
| 期貨交易法 | 7 |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7 |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7 | |
| 藥事法 | 7 | |
| 廢棄物清理法 | 6 | |
| 銀行法 | 6 | |
| 陸海空軍刑法 | 6 | |
| 證券交易法 | 5 |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 | |
| 公司法 | 4 |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4 | |
| 商業會計法 | 3 | |
| 營業秘密法 | 3 | |
| 著作權法 | 3 | |
| 動物保護法 | 2 | |
| 稅捐稽徵法 | 2 | |
| 傳染病防治法 | 1 |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 漁業法 | 1 | |
| 建築法 | 1 | |
| 就業服務法 | 1 | |
| 商標法 | 1 | |
| 政府採購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