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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599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5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4部分,妨害公務部分暨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4「本院判決」欄所示之罪,並諭知如附表編號4「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其餘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駁回上訴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庚OO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9000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10000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人民幣捌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犯罪所得美金壹佰伍拾元、港幣玖佰肆拾肆元、泰銖壹仟貳佰陸拾元、斯里蘭卡幣伍仟捌佰伍拾元、人民幣參佰伍拾元、約旦幣拾參元、柬埔寨幣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元、家樂福禮券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4部分撤銷
17000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人民幣捌佰元及新臺幣肆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乙OO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日1日,如附表一「失竊物品欄」編號1所示皮夾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逾越牆垣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9月
乙OO無罪
乙OO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雙面膠壹片,鐵線壹條,雙面膠壹卷,行動電源壹個均沒收
又共同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雙面膠壹片,鐵線壹條,雙面膠壹卷,行動電源壹個均沒收
又犯竊盜未遂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雙面膠壹片,鐵線壹條,雙面膠壹卷,行動電源壹個均沒收
所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18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壹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殺人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公務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農工商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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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40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9 | |
洗錢防制法 | 8 | |
貪污治罪條例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廢棄物清理法 | 4 | |
商標法 | 4 | |
證券交易法 | 3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3 | |
公司法 | 3 | |
藥事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戶籍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銀行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菸酒管理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建築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醫師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