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20011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65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59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2
第3條第1項後段 A 11
第3條第1項 A 7
第3條第3項 A 6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一,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含保安處分)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15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三,21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四,26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五,317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六,O德寰犯如附表一編號6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七,527000犯如附表一編號7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八,O奕寬犯如附表一編號8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九,O威帆犯如附表一編號9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十,89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0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十一,105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1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十二,120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十三,O嬿婷犯如附表一編號13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十四,O明達犯如附表一編號14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十五,147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5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十六,152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6所示之罪,累犯,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十七,O庭勛犯如附表一編號17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十八,O創宇犯如附表一編號18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十九,O威宇犯如附表一編號19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二十,O睿驛犯如附表一編號20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二十一,O德宇犯如附表一編號21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二十二,194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2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二十三,205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3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二十四,210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4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二十五,O喬暉犯如附表一編號25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含保安處分)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二十六,O建宏犯如附表一編號26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含保安處分)
二十七,23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7所示之罪,累犯,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二十八,236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8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二十九,242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9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三十,252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0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三十一,257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1所示之罪,累犯,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三十二,O子格犯如附表一編號32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三十三,268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3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三十四,O敬凱犯如附表一編號34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三十五,279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5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三十六,O家橙犯如附表一編號36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三十七,294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7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三十八,O建良犯如附表一編號38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三十九,O榮洲犯如附表一編號39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含保安處分)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6,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參萬參仟零柒拾捌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十,3317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0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四十一,342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1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四十二,O韋方犯如附表一編號42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四十三,O博維犯如附表一編號43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四十四,3582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4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四十五,O建宏犯如附表一編號45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四十六,O政麾犯如附表一編號46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含保安處分)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參萬參仟零柒拾捌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十七,394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7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四十八,O云犯如附表一編號48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四十九,O友希犯如附表一編號49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五十,O品妍犯如附表一編號50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五十一,4204000,O毓哲均無罪
4213000犯修正前指揮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肆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
436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
452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468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473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物、已繳回扣案之新臺幣參萬伍仟元均沒收
484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O德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
O德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
531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物均沒收
546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物均沒收
O奕寬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威帆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
O威帆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
604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4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5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35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46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嬿婷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已繳回扣案之新臺幣陸萬捌仟柒佰元沒收
O明達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
O明達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
693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6984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庭勛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O創宇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6所示之物沒收
O創宇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威宇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威宇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O睿驛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O德宇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66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7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82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28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喬暉犯修正前指揮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喬暉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建宏犯修正前指揮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29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40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845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5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861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866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子格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追徵其價額
887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敬凱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903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陸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3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家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924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929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O建良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O榮洲共同犯修正前主持、操縱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O榮洲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O榮洲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955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66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971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韋方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O博維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992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3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建宏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O建宏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政麾共同犯修正前主持、操縱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O政麾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O政麾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1034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1039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云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O友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品妍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地檢署刑事傳票」公文書上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處凍結管制命令印」公印文壹枚、「檢察官施教文」印文壹枚、「書記官楊英杰」印文壹枚及同表編號2所示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公文書上偽造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公証處」公印文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地檢署刑事傳票」公文書上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處凍結管制命令印」公印文壹枚、「檢察官施教文」印文壹枚、「書記官楊英杰」印文壹枚及同表編號2所示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公文書上偽造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公証處」公印文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3條第1項前段 A 3
第3條第1項但書 A 2
第3條第1項後段第2款 A 1
第3條 A 1
第3條第2項 A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9
洗錢防制法1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7
稅捐稽徵法7
藥事法7
商業會計法6
著作權法5
廢棄物清理法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4
水土保持法3
貪污治罪條例3
懲治走私條例3
家庭暴力防治法3
森林法2
證券交易法2
陸海空軍刑法2
性騷擾防治法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
護照條例2
商標法2
戶籍法1
第75條第2項 罰則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3條第1項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建築法1
第93條 罰則 1
區域計畫法1
第22條 罰則 1
國家安全法1
第6條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