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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 刑法 | 7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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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2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編號2至6及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丁OO犯如附表編號2至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2至6所示之刑及沒收
庚OO犯如附表編號4至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4至6所示之刑
其餘上訴駁回
9000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12000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維持原判)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撤銷
改判)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撤銷
改判)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撤銷
改判)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撤銷
改判)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撤銷
改判)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原判決撤銷
辰○○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及沒收,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陸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編號2至6及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丁OO犯如附表編號2至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2至6所示之刑及沒收
庚OO犯如附表編號4至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4至6所示之刑
其餘上訴駁回
9000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12000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維持原判)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撤銷
改判)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撤銷
改判)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撤銷
改判)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撤銷
改判)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撤銷
改判)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管轄錯誤,移送於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乙○○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10000犯如附表二編號(二),(三)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二),(三)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9000犯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刑及沒收
O怡君無罪
2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2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3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1)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2)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一,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含保安處分)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15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三,21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四,26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五,317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六,O德寰犯如附表一編號6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七,527000犯如附表一編號7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八,O奕寬犯如附表一編號8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九,O威帆犯如附表一編號9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十,89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0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十一,105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1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十二,120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十三,O嬿婷犯如附表一編號13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十四,O明達犯如附表一編號14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十五,147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5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十六,152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6所示之罪,累犯,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十七,O庭勛犯如附表一編號17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十八,O創宇犯如附表一編號18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十九,O威宇犯如附表一編號19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二十,O睿驛犯如附表一編號20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二十一,O德宇犯如附表一編號21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二十二,194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2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二十三,205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3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二十四,210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4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二十五,O喬暉犯如附表一編號25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含保安處分)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二十六,O建宏犯如附表一編號26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含保安處分)
二十七,23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7所示之罪,累犯,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二十八,236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8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二十九,242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9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三十,252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0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三十一,257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1所示之罪,累犯,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三十二,O子格犯如附表一編號32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三十三,268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3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三十四,O敬凱犯如附表一編號34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三十五,279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5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三十六,O家橙犯如附表一編號36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三十七,294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7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三十八,O建良犯如附表一編號38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三十九,O榮洲犯如附表一編號39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含保安處分)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6,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參萬參仟零柒拾捌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十,3317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0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四十一,342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1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四十二,O韋方犯如附表一編號42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四十三,O博維犯如附表一編號43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四十四,3582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4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四十五,O建宏犯如附表一編號45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四十六,O政麾犯如附表一編號46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含保安處分)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參萬參仟零柒拾捌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十七,394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7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四十八,O云犯如附表一編號48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四十九,O友希犯如附表一編號49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五十,O品妍犯如附表一編號50所示之罪,處如該欄所示之主刑
五十一,4204000,O毓哲均無罪
4213000犯修正前指揮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肆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
436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
452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468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473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物、已繳回扣案之新臺幣參萬伍仟元均沒收
484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O德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
O德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
531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物均沒收
546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物均沒收
O奕寬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威帆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
O威帆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
604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4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5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35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46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嬿婷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已繳回扣案之新臺幣陸萬捌仟柒佰元沒收
O明達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
O明達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
693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6984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庭勛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O創宇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6所示之物沒收
O創宇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威宇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威宇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O睿驛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O德宇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66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7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82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28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喬暉犯修正前指揮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喬暉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建宏犯修正前指揮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29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40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845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5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861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866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子格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追徵其價額
887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敬凱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903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陸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3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家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924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929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O建良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O榮洲共同犯修正前主持、操縱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O榮洲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O榮洲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955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66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971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韋方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O博維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992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3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建宏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O建宏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政麾共同犯修正前主持、操縱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O政麾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O政麾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1034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1039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云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O友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O品妍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戊OO被訴部分免訴
乙OO犯如附表六編號1至7「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六編號1至7「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未扣案之「國立臺南大學歸還墊款申請書」上「O書鋒」之署名壹枚,沒收之
26000犯如附表六編號2,3「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六編號2,3「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均緩刑肆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
39000犯如附表六編號4,5「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六編號4,5「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均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52000犯如附表六編號6「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六編號6「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緩刑參年
甲○○犯如附表六編號7「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六編號7「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緩刑參年
丙○○犯如附表六編號7「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六編號7「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緩刑肆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8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國立臺南大學歸還墊款申請書」上「O書鋒」之署名壹枚,沒收之
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10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0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16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3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41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如附表六編號1至7「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六編號1至7「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未扣案之「國立臺南大學歸還墊款申請書」上「O書鋒」之署名壹枚,沒收之
乙○○犯如附表六編號2,3「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六編號2,3「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均緩刑肆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
戊○○犯如附表六編號4,5「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六編號4,5「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均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甲○○犯如附表六編號6「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六編號6「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緩刑參年
65000犯如附表六編號7「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六編號7「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緩刑參年
78000犯如附表六編號7「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六編號7「罪名與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緩刑肆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丁○○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國立臺南大學歸還墊款申請書」上「O書鋒」之署名壹枚,沒收之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丁○○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丁○○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戊○○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7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件乙OO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參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地檢署刑事傳票」公文書上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處凍結管制命令印」公印文壹枚、「檢察官施教文」印文壹枚、「書記官楊英杰」印文壹枚及同表編號2所示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公文書上偽造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公証處」公印文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地檢署刑事傳票」公文書上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處凍結管制命令印」公印文壹枚、「檢察官施教文」印文壹枚、「書記官楊英杰」印文壹枚及同表編號2所示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公文書上偽造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公証處」公印文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賭博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公務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贓物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秩序罪
|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59 |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2 |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9 | |
| 洗錢防制法 | 13 |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7 | |
| 稅捐稽徵法 | 7 | |
| 藥事法 | 7 | |
| 商業會計法 | 6 | |
| 著作權法 | 5 | |
| 廢棄物清理法 | 4 |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4 | |
| 水土保持法 | 3 |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 森林法 | 2 | |
| 證券交易法 | 2 |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 | |
| 護照條例 | 2 | |
| 商標法 | 2 | |
| 戶籍法 | 1 | |
| 銀行法 | 1 |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 公司法 | 1 | |
| 建築法 | 1 | |
| 區域計畫法 | 1 |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