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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263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66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62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47
第284條 傷害罪 17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6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13
第287條 傷害罪 11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9
第277條 傷害罪 6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5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5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4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3
第278條第1項 傷害罪 2
第277條第2項 傷害罪 1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230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2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後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4項 公共危險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1
原判決關於犯罪事實欄三(九)即附表編號11沒收犯罪所得部分撤銷
丙OO就犯罪事實欄三(九)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其餘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一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二,三,四所示之罪暨各該定應執行刑部分,及其附表六編號四至九無罪部分,均撤銷
二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七),附表二,附表三(一),(二)編號1.及2.,附表四編號(一)至(四)「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七),附表二,附表三(一),(二)編號1.及2.,附表四編號(一)至(四)「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三其他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附表五犯業務侵占罪及附表六編號一至三無罪部分)
四第二項撤銷改判所處之刑,得易科罰金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三),(五),(七),附表二,附表三編號(一),(二)1.及2.,附表四編號(二),(三),(四)),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一),(二),(四),(六),附表四編號(一)),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即附表五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五被訴如附表六編號(四)至(六)所示詐欺取財,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即原判決附表三(二)暨其理由欄「乙,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壹之二部分),無罪
庚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變造保單內容」欄所示浮貼表格上偽造之「台灣人壽永昌通訊處;台中市西區五權路72號10樓;(04)00000000」印文2枚,均沒收;未扣案之偽造「台灣人壽永昌通訊處;台中市西區五權路72號10樓;(04)00000000」印章1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玖仟伍佰玖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三(一)「變造保單內容」欄所示浮貼表格上偽造之「台灣人壽永昌通訊處;台中市西區五權路72號10樓;(04)00000000」印文2枚均沒收;未扣案之偽造「台灣人壽永昌通訊處;台中市○○(04)00000000」印章1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伍萬肆仟捌佰零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即犯罪事實一(三)之1.)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壹仟柒佰壹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捌仟柒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貳仟肆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玖仟伍佰伍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捌仟貳佰零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肆仟壹佰玖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柒佰肆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壹仟伍佰參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七)「招攬資料或偽造、變造之文書」欄所示浮貼表格上之「台灣人壽永昌通訊處;台中市西區五權路72號10樓;(04)00000000」印文3枚,均沒收;未扣案之偽造「台灣人壽永昌通訊處;台中市西區五權路72號10樓(04)22068688」印章1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陸仟陸佰柒拾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肆仟柒佰壹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柒仟肆佰肆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陸仟捌佰伍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玖仟伍佰貳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伍佰柒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之,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捌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2,4及附表三編號1至6所示之刑及沒收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O,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2及附表三編號1所示支票背面「郭靖育」,及如附表二編號4及附表三編號2至6所示支票背面「許富明」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捌萬伍仟貳佰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己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二編號2所示支票背面「郭靖育」之署名,沒收
二審:辛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二編號2所示支票背面「郭靖育」之署名,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伍佰肆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二編號4所示支票背面「許富明」之署名,沒收
二審:1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二編號4所示支票背面「許富明」之署名,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參仟陸佰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三編號1所示支票背面「郭靖育」之署名,沒收
二審:1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三編號1所示支票背面「郭靖育」之署名,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肆仟肆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1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三編號2所示支票背面「許富明」之署名,沒收
二審:1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三編號2所示支票背面「許富明」之署名,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柒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2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三編號3所示支票背面「許富明」之署名,沒收
二審:2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三編號3所示支票背面「許富明」之署名,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玖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2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三編號4所示支票背面「許富明」之署名,沒收
二審:2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三編號4所示支票背面「許富明」之署名,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貳仟肆佰參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2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三編號5所示支票背面「許富明」之署名,沒收
二審:3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三編號5所示支票背面「許富明」之署名,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3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三編號6所示支票背面「許富明」之署名,沒收
二審:3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三編號6所示支票背面「許富明」之署名,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應於民國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支付被害人康明締新臺幣參萬元損害賠償,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參場次
己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偽刻之「洪進益」印章壹枚及附表二編號1所示偽造本票共捌紙均沒收
辛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偽刻之「張金益」印章壹枚及附表二編號2所示偽造本票共捌紙均沒收
9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偽刻之「陳威如」印章壹枚及附表二編號3所示偽造本票共捌紙均沒收
11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偽刻之「江元龍」印章壹枚及附表二編號4所示偽造本票共捌紙均沒收
13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偽刻之「林玉枝」印章壹枚及附表二編號5所示偽造本票共捌紙均沒收
15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偽刻之「張金益」印章壹枚及附表三編號1所示偽造本票共肆紙均沒收
17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偽刻之「林玉枝」印章壹枚及附表三編號2所示偽造本票共伍紙均沒收
19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偽刻之「陳威如」印章壹枚及附表三編號3所示偽造本票共伍紙均沒收
上訴均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柒萬柒仟陸佰肆拾陸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陸佰元及茶葉貳罐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模型手機壹支沒收
乙OO犯幫助詐欺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壹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壹,刑部分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貳,沒收部分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肆拾參萬陸仟參佰捌拾玖元,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之事項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按附件即本院一0八年度附民字第五六八號和解筆錄所載內容條件給付款項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拾伍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原判決關於犯罪所得沒收追徵部分撤銷
其他上訴駁回
丁OO緩刑肆年,並應履行如附件一所示之事項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件二所示之本院一○八年度司附民移調字第一八八九號調解筆錄所載條件履行賠償
丙○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雨衣壹套及工具箱壹組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KAT」署名壹枚沒收
所處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
庚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之附記事項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本院民國一○八年一二月二六日調解筆錄(如附件二)所載之調解內容履行損害賠償義務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依附表二所示方式向被害人張峻鳴,唐玉玲支付財產上損害賠償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參加法治教育伍場次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參加法治教育伍場次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電信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盜用電信設備通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HTC粉紅色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並應按附表所示方式向被害人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支付附表所示數額之財產上損害賠償
偽造之「106年7月21日店房租賃契約書」及「107年6月21日店房租賃契約書」各壹份上偽造之「魏柏修」簽名共貳枚及印文共拾捌枚均沒收
本件起訴書附表編號一,四,五部分均免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4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偽造之署名及指印、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偽造之本票,均沒收
O凌彥犯如附表一,附表二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附表二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O凌彥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郭天佑」署押壹枚沒收
O凌彥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吳宗祈」署押壹枚沒收
O凌彥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凌彥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凌彥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凌彥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凌彥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凌彥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凌彥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凌彥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凌彥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凌彥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凌彥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4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偽造之署名及指印、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偽造之本票,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4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偽造之署名及指印、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偽造之本票,均沒收
乙OO無罪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行使偽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偽造公文書上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處凍結管制命令印」印文共參枚,及扣案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現金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4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偽造之署名及指印、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偽造之本票,均沒收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1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4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偽造之署名及指印、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偽造之本票,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5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4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偽造之署名及指印、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偽造之本票,均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偽造「SUPRAPTO」署押合計5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電動自行車貳臺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偽造「MARKIM」署押合計5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電動自行車壹臺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所示方式支付乙○○如附表所示之損害賠償金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件二所示之事項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丙OO應履行如附表「緩刑條件」欄所示之負擔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乙OO犯修正前刑法詐欺得利罪,共貳罪,各處拘役貳拾日,拾伍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一,二所示事項
未扣案之偽造本票貳拾伍紙,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本件免訴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裕城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翌日起貳月內依照如附表所示內容賠償陳揚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罰金新臺幣捌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8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9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1項前段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104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1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9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5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5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4
第321條 竊盜罪 4
第320條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4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1項第6款 竊盜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9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1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8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8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9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8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5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4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8條前段 妨害自由罪 2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298條 妨害自由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6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7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3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24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7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5
侵占罪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13
第337條 侵占罪 10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3
第336條 侵占罪 1
第336條第1項 侵占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8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8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3
第266條 賭博罪 1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7
第276條 殺人罪 5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4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3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6條前段 殺人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1
第205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第201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6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
第346條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5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4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4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5
第319條 妨害秘密罪 1
第319條前段 妨害秘密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4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2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7條 妨害秩序罪 1
第157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妨害農工商罪
第255條第2項 妨害農工商罪 1
第255條第1項 妨害農工商罪 1
第255條第13項 妨害農工商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5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外患罪
第107條 外患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62條前段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51
洗錢防制法3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6
藥事法21
戶籍法1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2
森林法7
商標法7
著作權法6
水土保持法6
貪污治罪條例6
家庭暴力防治法6
商業會計法5
銀行法5
個人資料保護法5
性騷擾防治法4
懲治走私條例4
廢棄物清理法4
入出國及移民法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
醫師法3
稅捐稽徵法3
律師法2
證券交易法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公司法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2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1
第107條第1項 罰則 1
電信法1
第56條第1項 罰則 1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1
第41條第1項 損失補償及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菸酒管理法1
第45條第2項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國家安全法1
第6條第1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