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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42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45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8
洗錢防制法20
藥事法20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5
第3條第1項後段 A 10
第3條第1項 A 3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與壬OO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壬OO連帶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與16000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16000連帶追徵其價額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沒收」欄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丁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參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第3條第3項 A 1
第3條第1項前段 A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3
證券交易法12
貪污治罪條例10
銀行法9
公司法8
家庭暴力防治法8
商標法7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4
森林法3
商業會計法3
著作權法3
陸海空軍刑法3
入出國及移民法3
戶籍法3
區域計畫法3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2
廢棄物清理法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
就業服務法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5條之1第1項第9款 罰則 1
野生動物保育法1
第41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懲治走私條例1
第2條第1項 A 1
公平交易法1
第35條第2項 罰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民用航空法1
第106條第1項 罰則 1
國家安全法1
第6條 A 1
政府採購法1
第87條第5項前段 罰則 1
空氣污染防制法1
第55條第1項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3條第7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