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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03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之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O泊瑜免訴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之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O泊瑜免訴
乙OO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主文(罪名,科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壬OO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主文(罪名,科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15000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主文(罪名,科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22000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3「主文(罪名,科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O俊邑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4「主文(罪名,科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O俊偉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4「主文(罪名,科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3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款、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如附表二編號1至2所示之偽造印文共貳枚及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18、24、25、30所示之物均沒收
5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款、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如附表二編號1至2所示之偽造印文共貳枚及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18、24、25、30所示之物均沒收
6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款、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如附表二編號1至2所示之偽造印文共貳枚及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18、24、25、30所示之物均沒收
73000共同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有價證券,處有期徒刑參年參月
如附表二編號3至4所示之偽造印文共貳枚、如附表編號5所示之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本票」壹張及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18、24、25、30所示之物均沒收
86000共同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有價證券,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如附表二編號3至4所示之偽造印文共貳枚、如附表編號5所示之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本票」壹張及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18、24、25、30所示之物均沒收
99000共同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有價證券,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如附表二編號3至4所示之偽造印文共貳枚、如附表編號5所示之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本票」壹張及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18、24、25、30所示之物均沒收
11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款、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二編號6、7所示之偽造印文共貳枚及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至21、26至30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O俊邑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款、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如附表二編號8、9所示之偽造印文共貳枚及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15、22至23、26至30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O俊偉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款、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如附表二編號8、9所示之偽造印文共貳枚及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15、22至23、26至30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甲○○犯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共伍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未遂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未遂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玖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毀棄損壞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投票罪
偽證及誣告罪
贓物罪
瀆職罪
遺棄罪
脫逃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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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40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1 | |
洗錢防制法 | 15 | |
貪污治罪條例 | 12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2 | |
藥事法 | 12 | |
著作權法 | 11 | |
商標法 | 11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8 | |
森林法 | 8 | |
廢棄物清理法 | 8 | |
陸海空軍刑法 | 8 | |
政府採購法 | 7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5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4 | |
水土保持法 | 4 | |
證券交易法 | 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醫療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A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