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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94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1,2,4,附表二編號1至3及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2,4,附表二編號1至3「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等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撤銷
改判】庚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撤銷
改判】壬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維持原判】9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撤銷
改判】1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撤銷
改判】1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撤銷
改判】1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撤銷
改判】1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編號1,2,4,附表二編號1至3及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2,4,附表二編號1至3「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等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撤銷
改判】庚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撤銷
改判】壬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維持原判】9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撤銷
改判】1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撤銷
改判】1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撤銷
改判】1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撤銷
改判】1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上訴駁回
乙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OO犯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附表編號一,二,五,六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編號三,四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合計新臺幣陸萬元及iPHONE6PLUS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佈而犯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佈而犯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之二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如附表一之二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16000犯如附表一之二編號1至4,6至8,10至19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
如附表一之二編號1至4,6至8,10至19所示,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O明祥犯如附表一之二編號1至19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如附表一之二編號1至19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O崑德犯如附表一之二編號14,19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如附表一之二編號14,19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肆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並於緩刑期間參加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75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3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1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3000其餘被訴部分(即附表一之一編號5,9部分)免訴
9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4、5、8至10、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4、5、8至10、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參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4、5、8至10、12、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20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4至6、8至10、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4、5、8至10、12、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2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4、5、8至10、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4、5、8至10、12、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3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4至6、8至10、12、13、15至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8所示之物沒收
3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至5、8至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39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至5、8至11、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1所示之物沒收
4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至5、8至11、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1所示之物沒收
4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4、5、8至10、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至5、8至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所示之物沒收
5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2、4、5、7至10、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O崑德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9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至5、8至10、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4、5、8至10、12至17、19、20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4、19、20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6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至5、8至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1所示之物沒收
70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4、5、8至10、12、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7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4、5、7至10、13、15至17、19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O明祥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O崑德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8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8所示之物沒收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公務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妨害性自主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鴉片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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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5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1 | |
洗錢防制法 | 14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2 | |
銀行法 | 9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商標法 | 9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8 | |
政府採購法 | 7 | |
著作權法 | 6 | |
藥事法 | 5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5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律師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戶籍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 1 | |
商業會計法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醫療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礦業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