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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00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3
原判決撤銷
戊OO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三千八百八十九萬八千零一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伍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一千六百七十三萬五千零二十七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願景開發事業有限公司未扣案之所得新台幣三千零三萬八千九百七十一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民國一O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詐欺取財部分撤銷
丁OO,戊OO犯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庚OO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各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乙OO無罪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肆拾貳萬柒仟伍佰捌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本票關於偽造共同發票人「李濬宏」之部分及本票所附之授權書,汽車貸款契約書上偽造之「李濬宏」署押及印文各貳枚,暨偽造之「李濬宏」印章壹顆,均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幫助犯詐欺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免訴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宋」之署押壹枚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遊戲點數利得價值新臺幣壹仟零伍拾元,計程車車資利得價值新臺幣貳仟壹佰捌拾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捌拾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應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並完成法治教育參小時
乙OO犯竊盜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如附表所示之偽造印文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陸萬捌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玖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如附表所示之偽造印文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陸萬捌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玖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壹仟玖佰玖拾陸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乙聲請狀上偽造「周陳金柳」之署名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件所示本院一○八年度司簡附民移調字第十九號調解成立筆錄所載之給付金額及方式支付損害賠償
應執行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件所示本院一○八年度司簡附民移調字第十九號調解成立筆錄所載之給付金額及方式支付損害賠償
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風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殺人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脫逃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農工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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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5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4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1 | |
銀行法 | 7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6 | |
懲治走私條例 | 5 | |
藥事法 | 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稅捐稽徵法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洗錢防制法 | 3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水土保持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商標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醫療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公司法 | 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