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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924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8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及丙OO有罪部分,均撤銷
丁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76「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共柒拾陸罪,各處如附表二上開編號「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褫奪公權貳年
壬OO犯如附表二編號18,26,28至30,42,52,54,56至58,61至66,68,71,72,74至76所示之罪,共貳拾參罪,各處如附表二上開編號「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褫奪公權貳年
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未扣案偽造之「南天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徐國斌」、「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印章各壹枚及上開公司工程估價單(報價單)上偽造之「南天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徐國斌」、「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肆仟陸佰伍拾元沒收
1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17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參佰伍拾元沒收
21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未扣案偽造之「南天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徐國斌」、「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印章各壹枚及上開公司報價單上偽造之「南天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徐國斌」、「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捌仟柒佰元沒收
2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2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3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玖仟玖佰元沒收
37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41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4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捌仟參佰貳拾伍元沒收
4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玖佰玖拾元沒收
5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玖仟柒佰參拾元沒收
57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61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6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捌仟柒佰柒拾參元沒收
6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玖仟肆佰參拾伍元沒收
7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未扣案偽造之「九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印章及扣案之「劉燕玲」印章各壹枚、未扣案上開公司估價單上偽造之「九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劉燕玲」、「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陸仟陸佰元沒收
78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7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未扣案偽造之「九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印章及扣案之「劉燕玲」印章各壹枚、未扣案上開公司估價單上偽造之「九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劉燕玲」、「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陸仟陸佰元沒收
8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87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壹仟貳佰玖拾元沒收
91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參佰伍拾元沒收
9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參佰伍拾元沒收
9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未扣案偽造之「南天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徐國斌」、「九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印章及扣案之「劉燕玲」印章各壹枚、未扣案上開公司估價單上偽造之「南天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徐國斌」、「九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劉燕玲」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陸仟陸佰元沒收
10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陸佰拾參元沒收
107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參佰伍拾元沒收
112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11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肆仟玖佰貳拾元沒收
117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未扣案偽造之「南天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徐國斌」、「九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印章及扣案之「劉燕玲」印章各壹枚、未扣案上開公司估價單上偽造之「南天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徐國斌」、「九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劉燕玲」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陸仟陸佰元沒收
122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12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柒佰柒拾元沒收
128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12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玖仟肆佰元沒收
134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13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玖萬零陸佰參拾元沒收
13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玖仟柒佰伍拾元沒收
14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參佰柒拾陸元沒收
147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參佰伍拾元沒收
151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15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未扣案偽造之「南天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徐國斌」、「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九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印章及扣案之「劉燕玲」印章各壹枚、未扣案上開公司估價單上偽造之「南天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徐國斌」印文各貳枚、「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九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劉燕玲」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捌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15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參佰伍拾元沒收
16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捌仟肆佰柒拾元沒收
167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171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17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玖仟參佰參拾元沒收
17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未扣案偽造之「南天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徐國斌」、「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印章各壹枚及上開公司報價單上偽造之「南天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徐國斌」、「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陸仟肆佰柒拾伍元沒收
184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未扣案偽造之「九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印章及扣案之「劉燕玲」印章各壹枚、未扣案上開公司估價單上偽造之「九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劉燕玲」、「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187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未扣案偽造之「九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印章及扣案之「劉燕玲」印章各壹枚、未扣案上開公司估價單上偽造之「九如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劉燕玲」、「安太科技有限公司」、「陳淑美」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伍仟捌佰貳拾伍元沒收
191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伍佰陸拾元沒收
19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參佰伍拾元沒收
19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參佰伍拾元沒收
20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肆仟伍佰貳拾伍元沒收
207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玖仟柒佰伍拾元沒收
211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玖仟伍佰肆拾元沒收
21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21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玖仟陸佰肆拾伍元沒收
22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玖仟伍佰肆拾元沒收
228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22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玖佰捌拾元沒收
23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玖仟陸佰肆拾伍元沒收
238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23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24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248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24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陸佰陸拾伍元沒收
254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25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柒佰柒拾元沒收
260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261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玖仟柒佰伍拾元沒收
26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26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陸仟貳佰元沒收
274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27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捌仟壹佰拾伍元沒收
280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281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286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287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陸仟貳佰元沒收
292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29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陸仟貳佰元沒收
298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29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伍仟玖佰柒拾元沒收
304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30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30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柒仟玖佰陸拾伍元沒收
314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31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玖仟貳佰貳拾伍元沒收
31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陸佰拾參元沒收
32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328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329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柒仟貳佰伍拾元沒收
334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壹年
335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壹年
337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
342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壹年
34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壹年
346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壹年
347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壹佰伍拾元沒收
352000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353000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壹佰伍拾元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捌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肆佰捌拾陸萬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分公司收發章」壹枚,在如附表「偽造文書」欄內所示銷售憑證及確認書上之偽造「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分公司收發章」印文,均沒收
原判決關於沒收部分撤銷
未扣案之丁OO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伍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應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本件免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所示偽造「O又瑋」之署押共拾貳枚,附表二所示偽造「O又瑋」之署押共貳拾玖枚,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償款同意書上偽造「林淑珍」之署名及印文各壹枚,沒收之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偽造之署押及數量」欄所示偽造「吳建翔」之署押均沒收
乙OO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驗餘第二級毒品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庚OO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自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以內,向檢察官指定之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宣告刑
其中附表編號1,3,4所示各罪所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違反保護令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免訴
乙OO犯如附表一至四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四主文欄所示之刑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丁OO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6、8、11、15、17、18、20、21、23、24、26、27、28、30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己OO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6、8、11、15、17、18、20、21、23、24、26、27、28、30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6、8、11、15、17、18、20、21、23、24、26、27、28、30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9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6、8、11、15、17、18、20、21、23、24、26、27、28、30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肆佰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之印文欄位」所示之「醫師賴承志」印文參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醫師賴承志」印章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性自主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偽證及誣告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農工商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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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6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7 | |
洗錢防制法 | 17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2 | |
藥事法 | 12 | |
著作權法 | 10 | |
森林法 | 8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8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4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證券交易法 | 3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區域計畫法 | 3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A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商標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電信法 | 1 | |
銀行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