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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81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後段之收回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
乙OO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各褫奪公權壹年
又犯對非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
緩刑參年
已繳回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壹萬壹仟捌佰肆拾肆元沒收之
梅氏妝犯如附表四編號1-1至1-3所示參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1-1至1-3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如附表四編號2-1至2-2所示貳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2-1至2-2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阮文聖犯如附表四編號3-1至3-6,4所示柒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3-1至3-6,4所示之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附表四編號3-2,3-5及3-6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之部分(即附表四編號3-1,3-3,3-4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阮文聖被訴恐嚇乙女部分無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秩序罪
瀆職罪
妨害秘密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農工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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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18 | |
洗錢防制法 | 20 | |
藥事法 | 19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0 | |
貪污治罪條例 | 10 | |
商標法 | 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4 | |
稅捐稽徵法 | 4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3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3 | |
菸酒管理法 | 3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醫療法 | 1 | |
律師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公司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