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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3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44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38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32
第287條 傷害罪 14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2
第284條 傷害罪 11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2
第277條 傷害罪 1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45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0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74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90條之1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63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8
第320條 竊盜罪 5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5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1項前段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2
原判決關於罪刑部分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其他(沒收部分)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無罪部分撤銷
甲○○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無罪部分撤銷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丁○○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完成陸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本件免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伍萬元,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丙OO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二所示內容履行給付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刑及沒收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藍芽多功能觸控智慧手錶壹支、素面長袖襯衫壹件、高麗菜熟水餃貳包及大甲乾麵貳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Nano/MicroSIM還原卡套壹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羅技廠牌無線鍵鼠組壹組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大西瓜壹顆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圓領居家內衣貳件及平織舒適格紋平口褲貳件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所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零壹萬捌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陸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金項鍊壹條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行使變造私文書,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參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柒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即陳文忠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1000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15000犯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刑及沒收
1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O)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O)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捌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O)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壹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O)沒收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2所示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拾貳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2所示之刑及宣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其他被訴如附表一編號13所示加重詐欺取財部分,無罪
11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2所示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拾貳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2所示之刑及宣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其他被訴如附表一編號13所示加重詐欺取財部分,無罪
11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2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2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4條第1項前段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5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4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9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8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8條前段 妨害自由罪 1
第307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9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09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7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2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7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4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3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2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3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3
侵占罪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4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3
第337條 侵占罪 2
第335條 侵占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3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2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2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3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第363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 妨害投票罪 2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69條第2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2條第2項第3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脫逃罪
第161條第2項 脫逃罪 1
第161條第4項 脫逃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5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贓物罪
第349條第2項 贓物罪 1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1
妨害農工商罪
第255條第1項 妨害農工商罪 1
第255條第2項 妨害農工商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4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5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4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3
洗錢防制法1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1
藥事法11
廢棄物清理法9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著作權法5
森林法4
水土保持法3
海關緝私條例3
資恐防制法2
戶籍法2
商標法1
第97條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4項 罰則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39條第1項前段 分則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
第34條第1項 獎懲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