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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31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原判決撤銷
乙○○犯如附表編號(一),(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上訴駁回
丙OO犯如附表一,附表二所示之罪所處之有期徒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OO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丙OO犯如附表一,附表二所示之罪所處之有期徒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OO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甲○○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原判決撤銷
U○○犯如附表一編號1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號所示之刑(含沒收),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M○○犯如附表一編號2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號所示之刑(含沒收),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申○○犯如附表一編號3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號所示之刑(含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Y○○犯如附表一編號4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4號所示之刑(含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U○○(一)犯發起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二)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玖罪(附表二編號5、7、11、13、17、20、21、23號,附表三編號29號),各處有期徒刑肆年壹月
(三)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拾罪(附表二編號2至4、8、9、12、14、18、19號及附表三編號45號),各處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四)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肆罪(附表二編號6、10、15、22號),各處有期徒刑肆年伍月
(五)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附表二編號1、16號),各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六)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柒拾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六編號1號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扣案如附表五(一)編號6至8號及附表六編號2號所示之物,均沒收
M○○(一)犯指揮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二)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拾玖罪(附表二編號2至5、7至9、11至14、17至21、23號及附表三編號29、45號),各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三)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肆罪(附表二編號6、10、15、22號),各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四)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附表二編號1、16號),各處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五)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柒拾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肆萬元沒收
申○○(一)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拾玖罪(附表二編號2至5、7至9、11至14、17至21、23號、附表三編號29、45號),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二)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肆罪(附表二編號6、10、15、22號),各處有期徒刑貳年
(三)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附表二編號1、16號),各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四)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柒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五)又犯幫助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五(四)編號3、17號所示之物,均沒收
Y○○(一)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附表三編號29、45號),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二)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共伍拾肆罪,各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五)編號1號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無罪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投票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脫逃罪
妨害性自主罪
贓物罪
妨害農工商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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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4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3 | |
洗錢防制法 | 1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1 | |
藥事法 | 11 | |
廢棄物清理法 | 9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著作權法 | 5 | |
森林法 | 4 | |
水土保持法 | 3 | |
海關緝私條例 | 3 | |
資恐防制法 | 2 | |
戶籍法 | 2 | |
商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