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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993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一,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丁OO,庚OO,9000如附表二編號40,41,47,戊OO如附表二編號40至44,47,己OO如附表二編號20至49,壬OO如附表二編號39至49,辛OO如附表二編號39至43,47,10000如附表二編號47所示詐欺取財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15000犯如附表二編號20至39,42至46,48,49所示之罪,計27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20至39,42至46,48,49「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被訴如附表二編號40,41,47所示詐欺取財部分,均無罪
三,38000犯如附表二編號43至46,48,49所示之罪,計6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43至46,48,49「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被訴如附表二編號39至42,47所示詐欺取財部分,均無罪
四,57000犯如附表二編號4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43「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被訴如附表二編號39至42,47所示詐欺取財部分,均無罪
五,61000,62000,63000,66000,69000被訴如附表二編號40,41,47,64000被訴如附表二編號40至44,47,70000被訴如附表二編號47所示詐欺取財部分,均無罪
六,其他上訴駁回
七,81000上訴駁回部分(即除附表二編號40,41,47無罪以外如「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46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八,92000上訴駁回部分(即除附表二編號40,41,47無罪以外如「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46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九,103000上訴駁回部分(即除附表二編號40,41,47無罪以外如「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46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十,114000上訴駁回部分(即除附表二編號40至44,47無罪以外如「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43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十一,126000上訴駁回部分(即如附表二編號39,42至46,48,49「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8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十二,137000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即附表二編號43「本院判決欄」所示之罪,及編號44至46,48,49「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6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十三,149000上訴駁回部分(即附表二編號43至46,48,49「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6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十四,160000上訴駁回部分(即附表二編號46,48,49「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3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十五,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一,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丁OO,庚OO,9000如附表二編號40,41,47,戊OO如附表二編號40至44,47,己OO如附表二編號20至49,壬OO如附表二編號39至49,辛OO如附表二編號39至43,47,10000如附表二編號47所示詐欺取財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15000犯如附表二編號20至39,42至46,48,49所示之罪,計27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20至39,42至46,48,49「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被訴如附表二編號40,41,47所示詐欺取財部分,均無罪
三,38000犯如附表二編號43至46,48,49所示之罪,計6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43至46,48,49「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被訴如附表二編號39至42,47所示詐欺取財部分,均無罪
四,57000犯如附表二編號4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43「本院判決」欄所示之刑,被訴如附表二編號39至42,47所示詐欺取財部分,均無罪
五,61000,62000,63000,66000,69000被訴如附表二編號40,41,47,64000被訴如附表二編號40至44,47,70000被訴如附表二編號47所示詐欺取財部分,均無罪
六,其他上訴駁回
七,81000上訴駁回部分(即除附表二編號40,41,47無罪以外如「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46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八,92000上訴駁回部分(即除附表二編號40,41,47無罪以外如「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46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九,103000上訴駁回部分(即除附表二編號40,41,47無罪以外如「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46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十,114000上訴駁回部分(即除附表二編號40至44,47無罪以外如「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43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十一,126000上訴駁回部分(即如附表二編號39,42至46,48,49「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8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十二,137000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即附表二編號43「本院判決欄」所示之罪,及編號44至46,48,49「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6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十三,149000上訴駁回部分(即附表二編號43至46,48,49「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6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十四,160000上訴駁回部分(即附表二編號46,48,49「原判決科處罪刑」欄所示各罪,計3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十五,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侵占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秘密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性自主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風化罪
贓物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農工商罪
外患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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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39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7 | |
森林法 | 10 | |
著作權法 | 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8 | |
銀行法 | 8 | |
商標法 | 8 | |
政府採購法 | 8 | |
廢棄物清理法 | 7 | |
洗錢防制法 | 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6 | |
戶籍法 | 5 | |
藥事法 | 5 | |
證券交易法 | 4 | |
期貨交易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區域計畫法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管理外匯條例 | 3 | |
健康食品管理法 | 3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2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A | 2 | |
公平交易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醫療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公司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