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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28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9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己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毀損器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空氣槍壹支(含小型鋼瓶壹個),鋼珠伍顆均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丙○○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妨害公務執行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共貳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放火燒燬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藍芽喇叭參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機車大鎖壹支沒收
乙OO被訴毀損他人物品(即公佈欄玻璃)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壹支沒收
又共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未扣案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壹支沒收
又共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拾月,未扣案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壹支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
殺人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公務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投票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偽造貨幣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風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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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1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5 | |
貪污治罪條例 | 15 | |
藥事法 | 12 | |
森林法 | 6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6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6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 | |
陸海空軍刑法 | 5 | |
洗錢防制法 | 5 | |
政府採購法 | 5 | |
水土保持法 | 4 | |
著作權法 | 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區域計畫法 | 3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2 | |
建築法 | 2 | |
醫師法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