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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345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418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22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18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1
第185條之3第2項 公共危險罪 6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5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78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53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38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22
第284條 傷害罪 16
第287條 傷害罪 15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8
第277條 傷害罪 4
第285條 傷害罪 3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3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2
第281條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87項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98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1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1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0
第320條 竊盜罪 8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6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5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4
第321條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3條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前段 竊盜罪 1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8項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3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
犯罪所得新臺幣肆億捌仟壹佰零壹萬貳仟捌佰伍拾參元(含戊OO繳回扣案之新臺幣貳佰萬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應與鄒官羽共同沒收,應共同沒收之犯罪所得,除戊OO繳回扣案之新臺幣貳佰萬元外,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應與鄒官羽共同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變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參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之刑(均含沒收),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陸萬陸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伍拾捌萬參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玖萬肆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刑部分:乙OO犯詐欺取財罪,共柒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貳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參年,並應賠償東京都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下同)柒拾伍萬參仟壹佰零玖元,給付方式如下:其中伍萬元應於壹佰零捌年柒月參拾壹日前給付完畢,餘額自壹佰零捌年捌月起,按月於每月參拾日前各給付貳萬元,至給付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尚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
如附表二編號四,五「偽造之文書及署押」欄所示偽造之「陳7/30」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捌小時之法治教育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被告乙OO被訴詐欺取財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之署押及數量」欄及「欄位」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壹枚,HTC廠牌Desire728型號手機壹支及新臺幣貳仟壹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本票壹張,如附表二所示之偽造署名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捌仟伍佰零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罰金新臺幣伍仟伍佰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汽油(其量共值新臺幣壹仟壹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參加法治教育貳場次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參加法治教育貳場次
乙OO共同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之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參年
又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壬OO共同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之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褫奪公權參年
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未扣案之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11000與12000連帶追徵其價額
13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罰金新臺幣壹萬玖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應履行本院一0八年度附民字第二七三號和解筆錄內容(如附表所示),並應接受法治教育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丁OO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捌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偽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處台北執行處凍結管制命令印」,「檢察執行處印」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金融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偽造之卡號四四七七五七○○五二九四三○七一號金融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七星牌香菸半條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金融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偽造之卡號四四七七○○○○○○○○○○○○號金融卡壹張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伍年,並應給付告訴人吳岳賜損害賠償,給付金額及方式如本院一零七年度中司調字第六四○一號調解程序筆錄所示,給付告訴人黃宏鈦損害賠償,給付金額及方式如本院一零八年度中司調字第七六六號調解程序筆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伍年,並應給付告訴人吳岳賜損害賠償,給付金額及方式如本院一零七年度中司調字第六四○一號調解程序筆錄所示,給付告訴人黃宏鈦損害賠償,給付金額及方式如本院一零八年度中司調字第七六六號調解程序筆錄所示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之iPad平版電腦壹臺及iPhone5S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之iPhone7PLUS行動電話壹支及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統一便利商店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門市聯上偽造之「謝蕙薇」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緩刑伍年,並應依附件所示本院調解程序筆錄之內容及方式支付損害賠償
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仟元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支付張嘉戀新臺幣貳萬元之財產上損害賠償(支付方式:於民國一○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同年九月二十六日,各支付新臺幣壹萬元,如有壹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竊盜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犯罪所得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支票壹張沒收之
10000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1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9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3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9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9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2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8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7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7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3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7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5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4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3
第266條 賭博罪 2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13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6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4
第335條 侵占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20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4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3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09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0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4
第140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7
第276條 殺人罪 6
第272條 殺人罪 1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6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5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5
第349條第2項 贓物罪 1
第349條 贓物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3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之1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3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2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2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5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4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3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瀆職罪
第134條 瀆職罪 1
遺棄罪
第294條第1項 遺棄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61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4條 妨害投票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45
陸海空軍刑法37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4
洗錢防制法17
著作權法16
藥事法16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4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1
商業會計法6
家庭暴力防治法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5
證券交易法4
商標法4
森林法3
銀行法3
性騷擾防治法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
貪污治罪條例2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2
廢棄物清理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個人資料保護法2
稅捐稽徵法2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2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1
第105條第3項 罰則 1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1
第29條 罰則 1
農會法1
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 監督 1
鐵路法1
第65條第2項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 總則 1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