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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345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418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22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18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1
第185條之3第2項 公共危險罪 6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5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78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53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38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22
第284條 傷害罪 16
第287條 傷害罪 15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8
第277條 傷害罪 4
第285條 傷害罪 3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3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2
第281條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87項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98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1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1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0
第320條 竊盜罪 8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6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5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4
第321條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3條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前段 竊盜罪 1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8項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3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1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9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3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9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變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參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上訴駁回
丁○○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一項之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共四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壹年陸月,壹年肆月,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丙○○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非法留用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參年,並應賠償東京都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下同)柒拾伍萬參仟壹佰零玖元,給付方式如下:其中伍萬元應於壹佰零捌年柒月參拾壹日前給付完畢,餘額自壹佰零捌年捌月起,按月於每月參拾日前各給付貳萬元,至給付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尚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
如附表二編號四,五「偽造之文書及署押」欄所示偽造之「陳7/30」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之署押及數量」欄及「欄位」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門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壹枚,HTC廠牌Desire728型號手機壹支及新臺幣貳仟壹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丙OO,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均緩刑貳年
乙○○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本票壹張,如附表二所示之偽造署名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旅客登記表上「旅客簽名」欄之「林心樺」之署押壹枚,消費簽帳單商店存根聯之持卡人簽名欄上「LIN」之署押壹枚,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偽造發卡銀行為「聯邦商業銀行,卡號為「0000-0000-0000-0000」,持卡人為「林樂雯」信用卡壹張,未扣案之偽造「林心樺」名義,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為「Z000000000號」,出生年月日為「00年00月00日」之機車駕駛執照壹張(含其上貼之戊OO照片壹張),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教唆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有價證券,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偽造之記載「發票人:楊美玉,發票日期: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到期日:民國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面額:新臺幣陸拾伍萬元」等內容之本票壹紙(含下聯授權約定條款之「授權書」)沒收之,偽造如附表編號所示之署押共肆枚均沒收之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陸萬柒佰壹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扣案之偽造之中華民國居留證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各壹張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動產擔保交易動產抵押設定登記申請書上之偽造「林易臻」之署名肆枚,車輛動產抵押契約書上之偽造「林易臻」署名貳枚,林易臻身分證影本上之偽造「林易臻」之署名壹枚,林易臻汽車行車執照影本上之偽造「林易臻」之署名壹枚,委託書上之偽造「林易臻」之署名貳枚,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處台北執行處凍結管制命令印」,「檢察執行處印」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甲○○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伍年,並應給付告訴人吳岳賜損害賠償,給付金額及方式如本院一零七年度中司調字第六四○一號調解程序筆錄所示,給付告訴人黃宏鈦損害賠償,給付金額及方式如本院一零八年度中司調字第七六六號調解程序筆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伍年,並應給付告訴人吳岳賜損害賠償,給付金額及方式如本院一零七年度中司調字第六四○一號調解程序筆錄所示,給付告訴人黃宏鈦損害賠償,給付金額及方式如本院一零八年度中司調字第七六六號調解程序筆錄所示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之iPad平版電腦壹臺及iPhone5S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之iPhone7PLUS行動電話壹支及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統一便利商店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門市聯上偽造之「謝蕙薇」署押壹枚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竊盜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犯罪所得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支票壹張沒收之
10000無罪
乙OO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褫奪公權伍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壬OO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O瑞鴻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褫奪公權伍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伍仟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乙OO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褫奪公權伍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壬OO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O瑞鴻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褫奪公權伍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伍仟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9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2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8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7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7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3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7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5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4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3
第266條 賭博罪 2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13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6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4
第335條 侵占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20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4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3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09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0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4
第140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7
第276條 殺人罪 6
第272條 殺人罪 1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6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5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5
第349條第2項 贓物罪 1
第349條 贓物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3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之1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3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2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2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5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4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3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瀆職罪
第134條 瀆職罪 1
遺棄罪
第294條第1項 遺棄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61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4條 妨害投票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45
陸海空軍刑法37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4
洗錢防制法17
著作權法16
藥事法16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4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1
商業會計法6
家庭暴力防治法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5
證券交易法4
商標法4
森林法3
銀行法3
性騷擾防治法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
貪污治罪條例2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2
廢棄物清理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個人資料保護法2
稅捐稽徵法2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2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1
第105條第3項 罰則 1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1
第29條 罰則 1
農會法1
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 監督 1
鐵路法1
第65條第2項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 總則 1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