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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926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2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7
洗錢防制法11
藥事法10
銀行法8
第125條第1項 罰則 2
上訴駁回
壹,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丁OO,戊OO,己OO,庚OO,辛OO共同犯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部分均撤銷
貳,各被告部分一,壬OO部分壬OO法人之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拾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肆億壹仟陸佰柒拾萬柒仟柒佰伍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O孝昌部分O孝昌與法人之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三,30000部分30000與法人之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四,39000部分39000與法人之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五,47000部分47000與法人之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
六,O庭瑜部分O庭瑜與法人之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伍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七,70000部分70000與法人之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第125條第1項後段 罰則 2
第125條第2項 罰則 1
第136條之1 罰則 1
第125條 罰則 1
第125條第3項 罰則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
森林法7
陸海空軍刑法6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6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6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5
性騷擾防治法4
稅捐稽徵法4
野生動物保育法3
醫療法3
貪污治罪條例3
懲治走私條例3
商業會計法2
著作權法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政府採購法2
商標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建築法1
第93條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