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19062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81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34
原判決關於戊○○部分撤銷
戊○○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
戊○○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賠償張瑜新臺幣貳萬元,給付方式如下:丙OO應於民國壹佰零捌年捌月參拾壹日以前給付完畢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陸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無罪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傷害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殺人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公務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秩序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脫逃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秘密罪
瀆職罪
外患罪
遺棄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3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0 | |
洗錢防制法 | 17 | |
貪污治罪條例 | 14 | |
藥事法 | 10 | |
廢棄物清理法 | 8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8 | |
水土保持法 | 7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證券交易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3 | |
區域計畫法 | 3 | |
醫療法 | 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商標法 | 2 | |
森林法 | 1 | |
律師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鐵路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公司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