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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2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 刑法 | 6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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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原判決關於沒收犯罪所得總額暨附表編號4主文欄關於沒收部分均撤銷
附表編號4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捌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乙OO共同犯詐欺得利未遂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萬元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易科罰金之罪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壹佰零陸萬肆仟捌佰玖拾伍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鄭元益」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鄭元益」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參仟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鄭元益」署名貳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陸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鄭元益」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羅世昌」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陸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公務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殺人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內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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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34 |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2 |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2 | |
| 藥事法 | 8 | |
| 商標法 | 5 | |
| 洗錢防制法 | 5 | |
| 森林法 | 4 | |
| 就業服務法 | 3 |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 建築法 | 2 |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 | |
| 商業會計法 | 1 |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 1 | |
| 醫療法 | 1 |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