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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18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35
第10條第2項 A 112
第10條第1項 A 22
第4條第2項 A 19
第4條第1項 A 11
第10條 A 11
第4條第6項 A 9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所犯之罪名,宣告刑及沒收,均詳如附表一「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貳月
丁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之IPhone及Samsung牌行動電話各壹支、電子磅秤壹臺及分裝袋參包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
扣案之IPhone及Samsung牌行動電話各壹支、電子磅秤壹臺及分裝袋參包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參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扣案之IPhone及Samsung牌行動電話各壹支、電子磅秤壹臺及分裝袋參包均沒收之
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至二所示之毒品均沒收銷燬之;扣案之IPhone及Samsung牌行動電話各壹支、電子磅秤壹臺及分裝袋參包均沒收之
11000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含第三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苯基乙基胺戊酮成分之咖啡包伍包(含亮紅色包裝袋伍只,驗餘總毛重拾捌點零貳伍玖公克),搭配○○○○○○○○○○門號之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均沒收
乙OO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拾壹包(含包裝袋拾壹只,送驗數量總計拾玖點壹零柒捌公克【淨重】,驗餘數量總計拾捌點玖陸肆壹公克【淨重】),含有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4-methylmethcathinone,Mephedrone,4-MMC)」及微量第三級毒品「5-甲氧基-N-甲基-N-異丙基色胺(5-Methoxy-Nmethyl-N-isopropyltryptamine,5-MeO-MIPT)」之褐色粉狀物拾肆包(含包裝袋拾肆只,送驗數量總計玖壹點參柒肆肆公克【淨重】,驗餘數量總計柒陸點參壹柒參公克【淨重】),IPHONE廠牌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均沒收
乙OO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含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氯乙基卡西酮,甲苯基乙基胺戊酮及芬納西泮成分之咖啡包玖包(含包裝袋共玖只,驗餘淨重共計陸拾伍點參肆陸公克),已拆封之毒品咖啡包包裝袋拾壹只,含愷他命成分之殘渣袋壹只,電子磅秤壹臺及夾鍊袋玖包,均沒收
乙OO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摻有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Nimetazepam)/Mephedrone)之咖啡包玖包(驗餘淨重伍拾柒點捌陸陸公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驗餘淨重貳點陸陸零公克),行動電話壹支(IMEI碼:○○○○○○○○○○○○○○○號,含門號:0九七九九七二九二九號SIM卡壹張)均沒收之
第11條第2項 A 8
第4條 A 8
第8條 A 8
第4條第3項 A 6
第11條 A 5
第11條第1項 A 3
第8條第1項 A 2
第8條第2項 A 2
第12條 A 1
第14條第1項 A 1
第10條第3項 A 1
第11條第4項 A 1
第8條第6項 A 1
第13條 A 1
第14條第2項 A 1
第11條第3項 A 1
第5條第3項 A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0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0
洗錢防制法8
家庭暴力防治法7
藥事法7
證券交易法6
懲治走私條例6
銀行法5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5
商標法5
性騷擾防治法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
就業服務法3
區域計畫法3
森林法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2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2條 罰則 1
廢棄物清理法1
第46條 獎勵及處罰 1
貪污治罪條例1
第5條第1項第3款 A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52條第1項 分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3條第1項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