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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2347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6
原判決關於犯罪事實一部分罪刑(偽造有價證券罪刑)撤銷
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附表編號3,4所示之本票均沒收
扣案附表編號1,2偽造內容欄所示偽造之「高宗揚」署押及指印均沒收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共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11000如附表十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26000被訴犯附表十部分,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56000上訴駁回有罪部分所各處之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十八所示之本票壹紙(發票人郭馥君,票面金額新臺幣玖拾貳萬捌仟元,本院107年度保字第9845號編號5扣押物),沒收之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乙○○共同運輸第三級毒品,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部分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乙○○犯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乙○○製造第三級毒品未遂及O郁維無罪部分)
乙○○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駁回上訴所處之刑(即附表一編號3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共同運輸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捌包(含包裝袋捌只,驗前總淨重共肆仟柒佰捌拾玖點貳參公克,驗前總純質淨重肆仟陸佰陸拾玖點零柒公克,驗後總淨重肆仟柒佰捌拾捌點陸柒公克)、壹包(含包裝袋壹只,驗前淨重零點貳伍公克,驗前純質淨重零點貳貳公克,驗後淨重零點壹柒公克)、壹包及壹罐(含包裝袋壹只、包裝罐壹罐,驗前淨重分別為捌點壹玖公克、柒點零陸公克,袋裝之驗前純質淨重為柒點玖肆公克,驗後淨重捌點零伍公克、罐裝驗後淨重陸點捌捌公克,檢出微量愷他命無法估算純質淨重),及行李箱貳只,均沒收之
乙○○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捌包(含包裝袋捌只,驗前總淨重共肆仟柒佰捌拾玖點貳參公克,驗前總純質淨重肆仟陸佰陸拾玖點零柒公克,驗後總淨重肆仟柒佰捌拾捌點陸柒公克)、壹包(含包裝袋壹只,驗前淨重零點貳伍公克,驗前純質淨重零點貳貳公克,驗後總淨重零點壹柒公克)、壹包及壹罐(含包裝袋壹只、包裝罐壹罐,驗前淨重分別為捌點壹玖公克、柒點零陸公克,袋裝之驗前純質淨重為柒點玖肆公克,驗後淨重捌點零伍公克、罐裝驗後淨重陸點捌捌公克、檢出微量愷他命無法估算純質淨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製造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被訴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部分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本件自訴不受理
壹,乙OO部分一,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揚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出席董事簽到簿,董事(監察人)願任同意書上偽造之「O玉英」署名各壹枚,均沒收
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上開諭知有期徒刑部分(即一,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四,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貳,30000部分一,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揚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出席董事簽到簿,董事(監察人)願任同意書上偽造之「O玉英」署名各壹枚,均沒收
二,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上開諭知有期徒刑部分(即一,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四,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參,59000部分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肆,O玉英部分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署押之數量」欄所示偽造「O守仁」之簽名貳拾陸枚,指印伍拾壹枚,掌印貳枚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壹拾捌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壹拾捌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壹拾柒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伍佰元及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手機肆支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偽造之簽名及印文」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及印文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壹,刑部分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貳,沒收部分一,如附表所示文書名稱上「偽造之印文及署押」欄位之印文及署押均沒收
二,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華江高中家長會財務長黃期文」印文壹枚沒收之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變造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參張均沒收
壹,刑部分乙OO犯以下之罪:一,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本件免訴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好鄰居人力派遣出工單」偽簽「孔祥瓊」署押(即簽名)共拾伍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丙OO,丁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各並應於檢察官指定之期限向國庫支付新台幣捌萬元
16000幫助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檢察官指定之期限向國庫支付新台幣貳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幫助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檢察官指定之期限向國庫支付新台幣貳萬元
43000犯貪污治罪條例第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一項之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褫奪公權壹年
被訴犯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部分,免訴
72000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五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褫奪公權貳年,已繳回之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肆萬貳仟元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偽造自用小客車牌照號碼「AGP-8313」號車牌貳面沒收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乙OO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乙OO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文件上偽造「O鑫生」名義之簽名(數量如附表「應沒收之偽造署押欄」所示)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文件上偽造「NGUYENANHTUA」名義之署名及指印共貳拾參枚均沒收
乙OO共同犯偽造印文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偽造印文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廣州艾雅可日用品貿易有限公司」及「荔浦信宏電子有限公司」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偽造「戊OO」名義之中華民國居留證壹張,沒收
乙OO犯明知虛偽標記商品而販賣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13,14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共玖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壹佰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仿冒商品均沒收
甲○○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應沒收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乙○○」署押(含署名,指印及掌印),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肆場次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緩刑參年
如附表一所示本票上關於偽造「黃萬茂」為共同發票人部分,如附表二編號1至5「應沒收之署押」欄所示之署押均沒收
乙OO(中文名林嘉強)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附表一編號1,2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3,4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18000無罪
林嘉強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4所示偽造之「林嘉強」全民健康保險卡壹張沒收之
林嘉強犯偽造公印文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林嘉強」國民身分證影本上偽造之「內政部印」公印文壹枚沒收之
林嘉強共同犯非法販賣手槍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21、23、51、75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未扣案「DA/07/019/I0059」號進口報單之個案委任書委任人欄上偽造之「林凱杰」署名、「林凱傑」印文各壹枚、報關人「林凱傑」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上偽造之「林凱傑」印文壹枚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共同犯非法販賣手槍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71、7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6所示之黑貓宅急便包裹查詢號碼0000-0000-0000託運單顧客收執聯壹張沒收之、會計聯、黏貼聯、配送聯、超商會計聯寄件人欄上偽造之「洪睿呈」署名各1枚均沒收之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6所示之黑貓宅急便包裹查詢號碼0000-0000-0000託運單顧客收執聯壹張沒收之、會計聯、黏貼聯、配送聯、超商會計聯寄件人欄上偽造之「O彥彰」署名各1枚均沒收之
未扣案「DA/07/019/I0059」號進口報單之個案委任書委任人欄上偽造之「林凱杰」署名、「林凱傑」印文各壹枚、報關人「林凱傑」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上偽造之「林凱傑」印文壹枚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林嘉強共同犯非法運輸手槍罪,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至12、21、23、51、75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未扣案「DA/07/019/I0196」號進口報單之個案委任書委任人欄上偽造之「洪睿呈」署名、印文各壹枚、負責人姓名欄上偽造之「洪睿呈」署名壹枚、報關人「洪睿呈」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上偽造之「洪睿呈」署名、印文各壹枚均沒收之
乙OO無罪
乙OO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戊○○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己○○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如附表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扣案蘋果廠牌銀色行動電話壹具(含門號○○○○○○○○○○號SIM卡)沒收
丁○○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附表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中文名林嘉強)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附表一編號1,2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3,4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18000無罪
林嘉強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4所示偽造之「林嘉強」全民健康保險卡壹張沒收之
林嘉強犯偽造公印文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林嘉強」國民身分證影本上偽造之「內政部印」公印文壹枚沒收之
林嘉強共同犯非法販賣手槍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21、23、51、75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未扣案「DA/07/019/I0059」號進口報單之個案委任書委任人欄上偽造之「林凱杰」署名、「林凱傑」印文各壹枚、報關人「林凱傑」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上偽造之「林凱傑」印文壹枚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玖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共同犯非法販賣手槍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71、7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6所示之黑貓宅急便包裹查詢號碼0000-0000-0000託運單顧客收執聯壹張沒收之、會計聯、黏貼聯、配送聯、超商會計聯寄件人欄上偽造之「洪睿呈」署名各1枚均沒收之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6所示之黑貓宅急便包裹查詢號碼0000-0000-0000託運單顧客收執聯壹張沒收之、會計聯、黏貼聯、配送聯、超商會計聯寄件人欄上偽造之「O彥彰」署名各1枚均沒收之
未扣案「DA/07/019/I0059」號進口報單之個案委任書委任人欄上偽造之「林凱杰」署名、「林凱傑」印文各壹枚、報關人「林凱傑」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上偽造之「林凱傑」印文壹枚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林嘉強共同犯非法運輸手槍罪,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至12、21、23、51、75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未扣案「DA/07/019/I0196」號進口報單之個案委任書委任人欄上偽造之「洪睿呈」署名、印文各壹枚、負責人姓名欄上偽造之「洪睿呈」署名壹枚、報關人「洪睿呈」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上偽造之「洪睿呈」署名、印文各壹枚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萬元
未扣案之入境登記表上所偽造之「PURWANTO」署押壹枚,沒收
甲○○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陸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參拾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柒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伍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伍萬伍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柒萬陸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肆拾伍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貳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所示南投縣草屯鎮調解委員會一0七年民調字第七0號調解書之內容向戴定坤支付損害賠償
乙OO共同犯行使變造準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信用卡消費簽帳單上偽造之「李芋萱」署押共參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零壹佰玖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汽(機)車登記申請書上偽造之「紀○奕」署名壹枚沒收之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玖佰陸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電信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壹佰參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門號○○○○○○○○○○,○○○○○○○○○○,○○○○○○○○○○號SIM卡共計參張,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預付卡申請書」上偽造之「楊○○」署名共計參枚,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共陸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廖月」簽名壹枚沒收
戊OO犯行使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廖月」簽名壹枚沒收
9000犯行使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玖佰陸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電信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壹佰參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護照號碼為三○二九四七○二九號之護照壹本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收據號碼:六三六六一四七號)上申請人簽名欄偽造之「李宗勳」署押壹枚沒收
又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肆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
又犯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庚OO犯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護照號碼○○○○○○○○○號之護照壹本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護照號碼○○○○○○○○○號之護照壹本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護照號碼○○○○○○○○○號之護照壹本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護照號碼○○○○○○○○○號之護照壹本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多數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店章、「楊淑敏」印章各1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在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楊淑敏」印文各壹枚、在偽造之歌O商品保證書肆紙、奇美商品保證書貳紙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印文共陸枚均沒收
辛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店章、「楊淑敏」印章各1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在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楊淑敏」印文各壹枚、在偽造之歌O商品保證書肆紙、奇美商品保證書貳紙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印文共陸枚均沒收
10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驗餘淨重零點零參陸公克)沒收銷燬
刮勺壹支沒收
13000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參包(均含包裝袋,驗餘淨重合計零點肆貳參公克)均沒收銷燬
16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貳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肆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其餘被訴詐欺取財罪部分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新展通運有限公司」,「張貴珍」印章各壹枚,如附表所示偽造之「新展通運有限公司」印文共拾壹枚,「張貴珍」印文共拾枚,「黃博晨」署名共陸枚,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多數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店章、「楊淑敏」印章各1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在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楊淑敏」印文各壹枚、在偽造之歌O商品保證書肆紙、奇美商品保證書貳紙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印文共陸枚均沒收
辛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店章、「楊淑敏」印章各1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在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楊淑敏」印文各壹枚、在偽造之歌O商品保證書肆紙、奇美商品保證書貳紙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印文共陸枚均沒收
10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驗餘淨重零點零參陸公克)沒收銷燬
刮勺壹支沒收
13000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參包(均含包裝袋,驗餘淨重合計零點肆貳參公克)均沒收銷燬
16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多數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店章、「楊淑敏」印章各1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在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楊淑敏」印文各壹枚、在偽造之歌O商品保證書肆紙、奇美商品保證書貳紙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印文共陸枚均沒收
辛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店章、「楊淑敏」印章各1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在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楊淑敏」印文各壹枚、在偽造之歌O商品保證書肆紙、奇美商品保證書貳紙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印文共陸枚均沒收
10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驗餘淨重零點零參陸公克)沒收銷燬
刮勺壹支沒收
13000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參包(均含包裝袋,驗餘淨重合計零點肆貳參公克)均沒收銷燬
16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多數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店章、「楊淑敏」印章各1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在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楊淑敏」印文各壹枚、在偽造之歌O商品保證書肆紙、奇美商品保證書貳紙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印文共陸枚均沒收
辛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店章、「楊淑敏」印章各1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在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楊淑敏」印文各壹枚、在偽造之歌O商品保證書肆紙、奇美商品保證書貳紙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印文共陸枚均沒收
10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驗餘淨重零點零參陸公克)沒收銷燬
刮勺壹支沒收
13000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參包(均含包裝袋,驗餘淨重合計零點肆貳參公克)均沒收銷燬
16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多數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店章、「楊淑敏」印章各1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在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楊淑敏」印文各壹枚、在偽造之歌O商品保證書肆紙、奇美商品保證書貳紙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印文共陸枚均沒收
辛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店章、「楊淑敏」印章各1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在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楊淑敏」印文各壹枚、在偽造之歌O商品保證書肆紙、奇美商品保證書貳紙上偽造之「吉野電器行」印文共陸枚均沒收
10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驗餘淨重零點零參陸公克)沒收銷燬
刮勺壹支沒收
13000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參包(均含包裝袋,驗餘淨重合計零點肆貳參公克)均沒收銷燬
16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yang」署押參枚,「楊小萍」署押壹枚,均沒收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內容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給付共新臺幣玖萬參仟壹佰元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偽造署押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O展瑋」之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貼附於扣案冷凍帆立貝外包裝之偽造安全認證貼紙壹批均沒收
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風化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贓物罪
偽證及誣告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投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瀆職罪
妨害農工商罪
遺棄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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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82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7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4 | |
洗錢防制法 | 3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31 | |
藥事法 | 25 | |
商標法 | 1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3 | |
商業會計法 | 12 | |
貪污治罪條例 | 10 | |
稅捐稽徵法 | 10 | |
著作權法 | 9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9 | |
性騷擾防治法 | 8 | |
戶籍法 | 8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8 | |
森林法 | 7 | |
證券交易法 | 7 | |
公司法 | 7 | |
政府採購法 | 7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7 | |
廢棄物清理法 | 6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6 | |
水土保持法 | 5 | |
期貨交易法 | 5 | |
懲治走私條例 | 5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4 | |
區域計畫法 | 4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3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電信法 | 2 | |
水污染防治法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 1 | |
水利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A | 1 | |
資恐防制法 | 1 | |
公平交易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