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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583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原判決撤銷
丁OO,戊OO均無罪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本件自訴不受理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庚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按如附件三,四,五所示之本院調解程序筆錄所載之金額及履行方式,支付所示之被害人
乙OO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10000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寶城股份有限公司因17000,18000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捌佰柒拾萬伍仟肆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佰貳拾伍萬伍仟貳佰零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國本製酒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因O金順,O柏宏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壹佰參拾萬玖仟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73000,74000其餘被訴部分(即起訴書犯罪事實三),75000,76000,均無罪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玖萬零參佰陸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玖仟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參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玖仟參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肆萬零陸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陸萬柒仟陸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參萬玖仟貳佰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貳仟伍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參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貳仟零肆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參仟零肆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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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零貳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金順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O柏宏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國本製酒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因O金順、O柏宏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肆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金順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O柏宏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國本製酒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因O金順、O柏宏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貳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金順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O柏宏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國本製酒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因O金順、O柏宏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偽造文書印文罪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贓物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瀆職罪
妨害秩序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秘密罪
偽造貨幣罪
遺棄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農工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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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56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0 | |
藥事法 | 20 | |
洗錢防制法 | 18 | |
貪污治罪條例 | 1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4 | |
著作權法 | 12 | |
森林法 | 10 | |
水土保持法 | 9 | |
就業服務法 | 9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9 | |
商標法 | 9 | |
性騷擾防治法 | 8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8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7 | |
廢棄物清理法 | 7 | |
商業會計法 | 5 | |
銀行法 | 5 | |
政府採購法 | 5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4 | |
公司法 | 4 | |
醫師法 | 4 | |
區域計畫法 | 4 |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 3 | |
陸海空軍刑法 | 3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3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2 | |
醫療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建築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菸酒管理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