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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3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45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3主文欄所載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3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1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5主文欄所載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5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玖月
1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2主文欄所載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2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2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載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柒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9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及第一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摺乙本及密碼函乙紙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9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9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3主文欄所載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3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1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5主文欄所載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5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玖月
1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2主文欄所載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2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2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載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柒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9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及第一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摺乙本及密碼函乙紙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9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9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3主文欄所載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3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1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5主文欄所載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5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玖月
1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2主文欄所載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2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2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載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柒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9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及第一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摺乙本及密碼函乙紙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9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9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3主文欄所載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3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1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5主文欄所載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5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玖月
1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2主文欄所載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及編號2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2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載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柒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9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及第一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摺乙本及密碼函乙紙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9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門號0900000000號SIM卡壹枚暨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黃麗琴所收受「臺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影本上「檢察官林達」印文壹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風化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投票罪
贓物罪
瀆職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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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1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4 | |
證券交易法 | 10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8 | |
洗錢防制法 | 7 | |
藥事法 | 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稅捐稽徵法 | 6 | |
商業會計法 | 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 | |
森林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商標法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著作權法 | 3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3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就業服務法 | 3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醫療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銀行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戶籍法 | 2 | |
公司法 | 2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電信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建築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