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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0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54
第10條第2項 A 115
第10條第1項 A 61
第4條第2項 A 17
第4條第3項 A 8
原判決關於丁○○販賣第三級毒品(有罪部分)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殺人未遂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丁○○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丁○○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電子磅秤壹台、分裝盤壹個、00號夾鏈袋參包、1號夾鏈袋貳包、4號夾鏈袋壹包,均沒收
丁○○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丁○○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扣案行動電話壹支(IMEI:000000000000000,內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毒品咖啡包參包(合計驗餘淨重拾玖點肆伍公克)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又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0000000000號門號SIM卡壹枚)及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二,三,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貳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拾小時之法治教育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貳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拾小時之法治教育
宣告之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九00一四六三五四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九00一四六三五四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九00一四六三五四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九00一四六三五四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10條 A 8
第4條第1項 A 7
第4條第6項 A 6
第11條第2項 A 5
第4條 A 5
第11條第4項 A 4
第8條 A 4
第11條第1項 A 3
第4條第4項 A 2
第11條第3項 A 2
第8條第2項 A 2
第5條第3項 A 1
第8條第1項 A 1
第11條 A 1
第11條第5項 A 1
第8條第6項 A 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6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2
藥事法8
懲治走私條例7
洗錢防制法6
商業會計法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
著作權法2
醫療法2
性騷擾防治法2
公司法2
商標法2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2
證券交易法1
第171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廢棄物清理法1
第46條第4項 獎勵及處罰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36條第1項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後段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1項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 懲處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