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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187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320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4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69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58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47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6
第287條 傷害罪 10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5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 傷害罪 1
第277條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97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21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2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1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6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5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2
第321條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92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8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2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8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未扣案如附表四所示偽造之本票壹紙,附表一編號2委託書委託(任)人欄上偽造之「洪雅玲」署押壹枚,附表二借款約定書借款人欄上偽造之「洪雅玲」署押壹枚,均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偽造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政務科偵查卷宗」,「法務部行政執行假扣押處份命令」其上偽造之「台北士林地檢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印文各壹枚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瓦斯槍貳支(含瓦斯鋼瓶貳支)均沒收,未扣案13000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16000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甲○○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宣告刑欄內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二,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8,如附表三編號2至7所之物,均沒收之
三,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至5,7至9宣告刑欄內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甲○○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未遂,處有期徒刑拾月
2.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1.甲○○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2.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3.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甲○○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如附表三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3.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甲○○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2.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均沒收之
3.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甲○○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5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3.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甲○○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未遂,處有期徒刑拾月
2.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
1.甲○○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如附表三編號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3.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甲○○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如附表三編號5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3.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甲○○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如附表三編號5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3.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甲○○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1.甲○○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8、如附表三編號7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COACH貴賓資料卡「簽署」欄內偽造之署名「Andy」沒收,扣案之COACH長皮夾(商品編號:74936號)壹個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TUMI貴賓資料卡「顧客簽名」欄內偽造之署名「Andy」沒收,未扣案之TUMI皮夾(貨號:T196177NUBKF號)壹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附表編號1至6所示偽造之印文拾壹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所示偽造之「O家澤」署押均沒收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2,3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貳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11000其餘被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17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5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4,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000,29000,30000無罪
31000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一款、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柒佰伍拾柒萬伍仟肆佰捌拾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一款、第四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佰陸拾肆萬捌仟捌佰零捌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4至1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6所示之物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四、五所示之偽造署押(含署名、指印)均沒收
62000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5、46所示之扁柏成品沒收
72000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故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陸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捌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肆佰柒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陸佰貳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捌佰柒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捌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貳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陳亞阡」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不法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O林阿戀」印章壹枚,及宅急便託運單號碼七七-四四一五-八四八六配送聯上關於偽造之「O林阿戀」印文壹枚均沒收
林育如因他人違法行為而無償取得之犯罪所得,即於民國一○五年四月二十日移轉登記,坐落於高雄市○○區○○○街00號之四分之一建物暨土地(建號:高雄市○○區○○段○○段○○○○號,地號:高雄市○○區○○段○○○號)沒收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之宣告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信用卡及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張大義」署名共參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2以及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該編號主文欄所載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林敬懷」印章壹顆,如附表一所示偽造之「林敬懷」印文參枚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及金錢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該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宣告多數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未扣案偽刻之「洪○○」印章壹枚及附表二編號1所示偽造本票共捌紙均沒收
庚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偽刻之「張○○」印章壹枚及附表二編號2所示偽造本票共捌紙均沒收
壬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未扣案偽刻之「陳○○」印章壹枚及附表二編號3所示偽造本票共捌紙均沒收
10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偽刻之「江○○」印章壹枚及附表二編號4所示偽造本票共捌紙均沒收
12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偽刻之「林○○」印章壹枚及附表二編號5所示偽造本票共捌紙均沒收
14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偽刻之「張○○」印章壹枚及附表三編號1所示偽造本票共肆紙均沒收
16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偽刻之「林○○」印章壹枚及附表三編號2所示偽造本票共伍紙均沒收
18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偽刻之「陳○○」印章壹枚及附表三編號3所示偽造本票共伍紙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陳達濱」之國民身分證,汽車駕駛執照及全民健康保險卡各壹張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如附表所示偽造之「陳達濱」署名共參枚,「內政部印」公印文共貳枚,「交通部駕駛執照製發」印文共貳枚,均沒收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3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8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8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21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8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1條第1項後段 妨害自由罪 1
第303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1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8條前段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24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8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10
第268條 賭博罪 8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5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2
第266條 賭博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5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2條第1項第1款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4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8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5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1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6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3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8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6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2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8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2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2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2
第276條 殺人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5
第349條第2項 贓物罪 3
第349條 贓物罪 2
第349條第3項 贓物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4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3項 妨害風化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5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4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0條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3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3
遺棄罪
第293條第2項 遺棄罪 1
第294條第1項 遺棄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4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脫逃罪
第161條第1項 脫逃罪 1
第161條第4項 脫逃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墮胎罪
第290條第1項 墮胎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40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1
藥事法21
森林法19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4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2
洗錢防制法1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2
商標法9
懲治走私條例8
貪污治罪條例7
性騷擾防治法6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6
著作權法5
銀行法5
商業會計法4
證券交易法4
廢棄物清理法4
區域計畫法4
稅捐稽徵法4
野生動物保育法3
醫師法3
國家安全法3
政府採購法3
戶籍法2
護照條例1
第32條 罰則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54條第1項第1款 分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2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