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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965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6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甲○○,己○○,丙○○,乙○○,庚○○,壬○○,辛○○,丁○○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2項,第1項第2,3款加重詐欺取財未遂15罪及改判戊○○無罪部分均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本件免訴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林信良」,「楊宜潔」,「林家暉」印章共參顆及如附表二偽造印文欄所示偽造「林信良」,「楊宜潔」,「林家暉」印文共貳拾捌枚,偽造署押欄所示偽造「林信良」,「楊宜潔」,「林家暉」署押共參拾柒枚,均沒收之
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幫助詐欺部分無罪
14000犯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林信良」,「楊宜潔」,「林家暉」印章共參顆及如附表二偽造印文欄所示偽造「林信良」,「楊宜潔」,「林家暉」印文共貳拾捌枚,偽造署押欄所示偽造「林信良」,「楊宜潔」,「林家暉」署押共參拾柒枚,均沒收之
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幫助詐欺部分無罪
27000犯幫助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幫助詐欺部分無罪
柯建宏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游鳳鳴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張望蘭」署押壹枚沒收
邵廣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陳羿伶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林錦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未扣案之偽造「王雪娥」名義為發票人之本票壹張(票號CH六○五二八七五)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隆易民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累犯,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華碩廠牌筆記型電腦壹臺,HTC廠牌行動電話壹支,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及新臺幣貳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羿伶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及新臺幣貳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黃建曄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許又婕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何楷恩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丁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依如附表編號四及五應履行事項欄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暨接受陸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其餘上訴駁回
10000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依如附表編號一及三應履行事項欄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暨接受陸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零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卲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經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及未經扣案之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晶片卡)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謝明宸犯附表所示之罪,分別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未扣案如附表備註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許恒閣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印章壹個沒收
許國祥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吳丞勳無罪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陳郁婷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劉大偉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減為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壹萬貳仟伍佰柒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陳堯犯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劉育伶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李雪娥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林佳縉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張宗憲無罪
林恩妍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伍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履行如附件二(本院108年度司調字第19號調解筆錄)所示之內容及約定,且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馬思語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二「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肆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四「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一至二「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10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19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玖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犯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編號一,二,四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黃振財無罪
廖慶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現金新臺幣壹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現金新臺幣玖萬玖仟玖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現金新臺幣壹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林聰盛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萬元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本件免訴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如附表「應沒收之物」欄所示以「O顯榮」為共同發票人部分,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計新臺幣壹萬零伍佰元,因不能沒收,追徵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洪鉑棠部分撤銷
洪鉑棠幫助詐欺取財,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依本院一○八年度南司小調字第二九二號,四○三號,四一三號調解筆錄履行損害賠償義務(如附件一,二,三)其餘上訴部分駁回
乙OO無罪
戊OO被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O昱聰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貳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並命向告訴人給付損害賠償(執行內容,給付金額及對象,期限均如附表二所載方式執行)
乙OO,丙OO均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又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林敏弘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又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黃鈞豪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金項鍊壹條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項鍊壹條,手鍊貳條,戒指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殺人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公務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瀆職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贓物罪
妨害投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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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3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6 | |
藥事法 | 16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3 | |
洗錢防制法 | 11 | |
政府採購法 | 9 | |
商標法 | 8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區域計畫法 | 6 | |
水土保持法 | 5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5 | |
商業會計法 | 4 | |
著作權法 | 4 | |
廢棄物清理法 | 4 | |
建築法 | 4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3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護照條例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公司法 | 2 | |
水利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電信法 | 1 | |
資恐防制法 | 1 | |
要塞堡壘地帶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