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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965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5
原判決關於甲○○,己○○,丙○○,乙○○,庚○○,壬○○,辛○○,丁○○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2項,第1項第2,3款加重詐欺取財未遂15罪及改判戊○○無罪部分均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附表沒收物欄所示偽造印文均沒收,犯罪所得均應予追徵
梁冠程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玖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巳○○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拾柒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
亥○○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柒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宇○○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拾柒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4,5所示之物均沒收
丙○○無罪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檢察官O立維」印文各壹枚均沒收之
扣案之丁○○所有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O),乙○○所有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O)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乙○○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黃雲慶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二所示之犯罪所得及供犯罪所用之物均沒收
江易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三所示之犯罪所得及供犯罪所用之物均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玖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貳萬元,及於緩刑期間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肆場次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貳萬元,及於緩刑期間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肆場次
廖慶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現金新臺幣壹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現金新臺幣玖萬玖仟玖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現金新臺幣壹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林聰盛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肆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貳年內,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貳年內,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3所示之行動電話(含各晶片卡)均沒收之
吳季庭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共肆拾玖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殺人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公務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瀆職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贓物罪
妨害投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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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3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6 | |
藥事法 | 16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3 | |
洗錢防制法 | 11 | |
政府採購法 | 9 | |
商標法 | 8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區域計畫法 | 6 | |
水土保持法 | 5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5 | |
商業會計法 | 4 | |
著作權法 | 4 | |
廢棄物清理法 | 4 | |
建築法 | 4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3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護照條例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公司法 | 2 | |
水利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電信法 | 1 | |
資恐防制法 | 1 | |
要塞堡壘地帶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